贵州女子为还债闪婚骗彩礼18.8万,同时与男友恋爱,获刑3年3个月并退赔
2026-10-12 00:11:1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已婚却仍以单身身份示人,贵州25岁女子赵某为偿还个人债务,竟与他人闪电结婚并骗取18.8万元彩礼,期间还与现男友维持恋爱关系。10月11日,徽声在线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最新公布的判决书中了解到,贵阳南明区人民法院于9月16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赵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其全额退赔被害人王某的经济损失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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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5岁的赵某来自贵州黔西市。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因背负债务急需资金周转,赵某与同谋张某(目前在逃)策划了一场骗局:通过快速结婚收取高额彩礼,随后以各种理由提出离婚,从而避免或减少彩礼的退还。为实施这一计划,赵某在张某的安排下,前往一家婚介公司登记相亲。
去年12月初,赵某在婚介公司的安排下与江西籍男子王某相亲,并迅速达成结婚意向。12月6日,两人登记结婚;仅仅5天后,赵某便随王某返回江西老家。然而,好景不长,12月17日,赵某以需担任朋友婚礼伴娘为由,与王某一同返回贵州。到达贵阳后,她将王某安排在酒店,自己则独自行动,此后仅偶尔与王某保持联系。
今年1月27日,赵某与王某再次回到江西。但到了2月,赵某返回贵州后,便彻底切断了与王某的联系。经调查,赵某通过这场闪婚骗取了王某共计18.8万元的彩礼,这些钱款被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
法院进一步查明,在去年10月,赵某还与另一名男子王某乙确立了恋爱关系。令人震惊的是,在赵某与王某闪婚并骗取彩礼的整个过程中,她一直与王某乙保持着恋爱关系。今年6月2日,赵某在贵阳南明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诈骗行为随之曝光。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与他人登记结婚并收取彩礼的方式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她自愿认罪认罚,也依法获得了从宽处理。综合以上因素,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徽声在线记者 姚永忠
编辑 郭宇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