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因传播《我是刑警》盗版被判赔偿爱奇艺786万
2026-07-08 15:29:3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7月8日,据徽声在线报道,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期针对热门剧集《我是刑警》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作出了二审的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了涉案双方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结果。
据了解,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利用其运营的“流畅播”和“云添加”功能,批量传播该剧的盗版资源,被判需向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786万元。这一判决再次彰显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
在此次二审中,法院对侵权行为的定性进行了重要调整。虽然撤销了一审中“直接侵权”的认定,但改判迅雷公司构成“帮助侵权”,并维持了高额的赔偿金额。法院明确指出,网络服务商不能仅凭“技术中立”和“合并存储”的原则来规避侵权责任。如果平台利用技术优势进行引流牟利,却怠于履行版权管控义务,那么就超出了合法技术的边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电视剧《我是刑警》于2024年11月27日在央视及各大主流视频平台首播。经过合法授权,爱奇艺公司独家享有该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一系列著作权利。然而,在剧集热播期间,爱奇艺公司却发现迅雷公司运营的“迅雷App”和“迅雷浏览器App”中,搭载的“流畅播”和“云添加”功能,能够批量抓取来自六十余家第三方影视网站的《我是刑警》侵权资源。
迅雷公司通过服务器存储、秒传映射等先进技术,为全网用户提供了无广告、无卡顿的全屏播放服务,以及云盘存储下载服务。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广大观众的观影体验。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爱奇艺公司于2025年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一审诉讼,要求迅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8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8万元。经过审理,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然而,一审宣判后,爱奇艺公司和迅雷公司均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双双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上诉。但经过二审审理,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为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