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新规:2026年7月1日起,退休人员也需参与长护险缴纳
2026-06-29 13:26:00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构建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制度的战略部署,切实满足省直管单位参保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基本需求,山西省医保局携手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及省税务局六大部门,共同发布了《省直管单位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细则计划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细则》详尽规定了省直管单位长护险的参保范畴、资金筹集与缴费机制、护理服务模式、待遇保障体系以及基金监管措施等核心内容。
关于参保范围
省直管单位的长护险覆盖范围广泛,包括参加省直管单位职工医保的在职及退休人员,以及省直公费医疗人员,均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同时,参加居民医保且未满18周岁的未就业人员,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一同在省医保经办机构参加长护险。
资金筹集与缴费机制方面
长护险与职工医保实现同步缴费。省直管单位的长护险费率设定为0.3%,其中在职职工的单位与个人承担比例相同,均为0.15%,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单位缴费部分从职工医保费率中调整;退休人员则需个人按0.15%的费率缴费,缴费基数以其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准。个人缴费部分将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代扣代缴。对于18周岁以下的未就业人员,若选择随父母参保,则由父母或法定抚养人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参保登记。
护理服务模式方面
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居家、社区或机构护理,并享受长护险提供的相应待遇。护理服务机构需经过定点认证,符合条件的机构方可申请成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必须依法与护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且护理服务人员需被纳入医保经办机构的信息库后,方可从事长护险护理服务工作。
待遇保障体系方面
失能人员在不同护理模式下的待遇标准如下:对于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等就业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6920元,支付比例根据护理模式不同分别为75%(居家)、70%(社区)、65%(机构)。对于重度失能等级Ⅰ级、Ⅱ级、Ⅲ级的人员,居家护理的基金月支付限额分别为1310元、1360元、1410元;社区护理分别为1260元、1290元、1320元;机构护理则分别为1170元、1200元、1230元。
对于18周岁以下跟随参保的未就业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240元,支付比例根据护理模式不同分别为55%(居家)、50%(社区)、45%(机构),并依据所选择的护理类型及失能等级分别确定基金月支付限额。
为鼓励参保人员持续参保,《实施细则》还规定,对于未在制度启动时初次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不低于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但参保人可按规定对待遇等待期进行修复。
此外,需特别说明的是,当前长护险制度正处于逐步推进阶段,尚未全面建立,参保人员目前仅可在太原市享受长护险待遇,暂不具备在异地享受待遇的条件。未来,我们将按照国家安排部署,逐步完善机制,努力破解异地享受长护险待遇的难题。
保险费缴纳流程
(一)用人单位。自7月1日起,参保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降低至8.25%,同时增加长护险单位缴费比例0.15%,两险相加后,单位负担比例总额仍为8.4%。
用人单位需每月在税务部门办理基本医保缴费业务时,同步完成长护险单位部分的缴费。
(二)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缴费实收到账后,医保部门将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规定的缴费标准代扣代缴长护险个人部分费用。
(三)退休人员。
1、缴费基数确认。每年12月,参保单位需在医保网厅核实确认医保部门从省社保部门匹配的退休人员缴费基数。
首次核实确认工作安排在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期间单位需登陆医保网厅,对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进行核实确认;若期间未进行核实确认,则视为单位同意匹配的缴费基数。如数据匹配有误,单位可通过网厅或线下提供印证材料进行调整;对于未匹配到缴费基数的退休人员,则需单位自行核实并录入缴费基数。
2、缴费方式选择。自2026年6月26日零时起至7月5日24时止,将开通线上、线下退休人员缴费方式选择渠道。退休人员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打开山西医保小程序(线上)或前往医保服务窗口(线下),自主选择长护险医保代扣代缴或现金缴费方式。选择期结束后,未作出选择的退休人员将视为同意医保代扣代缴方式。
自7月1日起,单位医保专管员在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时,需同步确认退休缴费基数。对于退休后选择现金缴费方式的职工,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的《现金缴纳长护保险费知情同意书》,未提供的则默认本人同意退休后医保代扣代缴长护险费用。
3、保险费缴纳。选择医保代扣代缴的退休人员(包括单位确认缴费基数和视为同意缴费基数的人员)将于7月16日由省医保中心从其个账代扣代缴长护险费用。次月起,每月退休人员个账划入时将同步划扣长护险费用。
选择现金缴费的退休人员,则由参保单位负责每月收齐现金,并在医保窗口办理特殊缴费征集业务后推送税务完成缴费,缴费时间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
来源:山西省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