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警方通报多起公共场所猥亵偷拍案 74岁老人到青年男子均受严惩
2026-10-03 18:48:0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徽声在线8月13日消息,据大连公安官方通报,近期该市发生多起涉及公共场所猥亵、偷拍等违法案件。其中,6月发生在某景区周边的案件尤为引人关注——74岁男性嫌疑人丁某在人流密集区域,以拍打女性隐私部位的方式实施猥亵,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这起案件因涉事者高龄引发社会热议,法律专家指出,年龄并非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
8月3日中午时分,在沙河口区某饭店门前发生另一起荒诞事件:37岁男子张某在光天化日之下突然脱光衣物,公然暴露身体隐私部位。这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同样被警方处以五日行政拘留。目击者描述,当时正值用餐高峰期,该男子的异常举动引发路人强烈谴责。
更令人震惊的是8月2日发生在某大型商场的偷拍案件。26岁男子于某利用手机隐蔽拍摄功能,在女卫生间内对多名女性进行偷拍。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技术侦查手段,迅速锁定嫌疑人并查获作案工具。因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某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该案件也暴露出公共场所安防设施存在的监管漏洞。

系列案件中还涉及两起公共交通猥亵案:27岁男子张某在公交车上,32岁男子薛某在地铁车厢内,均通过故意身体接触方式对女乘客实施猥亵。其中薛某在早高峰期间连续触摸三名女性乘客腿部,被乘客当场制止并报警。警方提醒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取证报警,共同维护乘车环境安全。法律界人士强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本网记者 李明 实习记者 王晓晨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