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后男子与离异女同居,多次侵犯其13岁女儿,女孩未反抗竟致其更猖狂,法院判决引热议!
2026-09-14 19:48:38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在山西,一位离异女性带着年仅13岁的女儿,与一名60后男子开启了同居生活。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男子竟对女孩起了歹念,多次对女孩进行不当身体接触,女孩因年幼且性格内向,既未反抗也未告知家人,这使得男子愈发肆无忌惮,甚至多次与女孩发生关系。案件曝光后男子被警方抓获,当判决结果公布时,众人皆惊,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认为处罚过轻。那么,这个恶徒究竟被判了多少年?看完下文,你便能知晓法律对这类人的惩处力度。
一、母亲携女同居,恶徒“继父”伸出罪恶之手
离异后的杨女士独自抚养着13岁的女儿小葛。经人介绍,她结识了60后男子田某。田某有着多次犯罪前科,平日里不务正业,独自生活。或许是两人都饱尝孤独之苦,便走到了一起开始同居。杨女士本以为这样能减轻生活压力,身边也有个依靠,却没想到这竟是将自己和女儿推入了深渊。
自2025年11月底开始同居后,田某看到13岁的小葛便心生邪念。趁着杨女士不在家,他以照顾孩子为借口,多次对小葛的身体进行触碰,甚至还侵犯其隐私部位。小葛年纪尚小,缺乏足够的认知,又性格内向,所以没有反抗,也没有告诉妈妈。这让田某觉得有机可乘,胆子愈发膨胀,随后多次与小葛发生了性关系。
二、女孩未反抗不代表未受伤害,法律明确“同意无效”原则
俗话说,纸终究包不住火,田某的恶行最终还是被杨女士察觉。案发后,田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归案后,他在每次审讯中都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其辩护人也为他求情,称他认罪态度良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但很多人对此感到困惑,既然小葛没有反抗,为何田某还要被判刑呢?这就涉及到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小葛年仅13岁,在法律上属于幼女范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一律认定为犯罪行为。这是因为幼女不具备性同意能力,她们所谓的“同意”在法律层面是无效的。田某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实则是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三、数罪并罚,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田某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两项罪名。对于强奸幼女的行为,依法应从重处罚;而猥亵儿童且情节恶劣的,同样要予以重判。综合这两个罪名,法院进行了数罪并罚,最终给出了判决结果。
这一判决结果公布后,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一部分网友认为判决公正,大快人心,让恶徒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也有部分网友摇头叹息,认为这种人渣就应该被终身监禁,十几年的刑期远远不够。然而,无论如何,法律已经给出了它的裁决。那么,这个判决结果究竟是多少呢?前文已经提到,看完后你就能体会到法律对这类人的严厉惩处。
法律深度剖析
其一,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罪论处,并且要从重处罚。若情节恶劣,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田某多次与13岁的幼女发生关系,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依法应当从重判处。
其二,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猥亵手段恶劣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田某多次对小葛进行猥亵,且被害人为幼女,属于情节恶劣的范畴,依法应从重处罚。
其三,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没有性同意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明知对方不满十四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无论是否违背其意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幼女的特殊保护。
其四,田某同时犯有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两个罪名,法院分别对其定罪量刑后进行合并执行。数罪并罚适用《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法院会在法定幅度内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这起事件为所有带着孩子的单亲父母敲响了警钟。首先,在再婚或者同居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对方的底细,包括是否有犯罪前科、人品如何等,这些看似琐碎的事情,实则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绝不能掉以轻心。其次,不要轻易将未成年的孩子单独交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照顾,尤其是异性,即便工作再忙碌,也要多留个心眼,时刻关注孩子的动态。最后,平时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教导孩子学会保护自己,让他们明白遇到不对劲的事情要第一时间说出来,不要因为害怕或者害羞而选择隐忍,因为越隐忍,对方可能会越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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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岁女孩没有反抗,你认为是否应该减轻田某的刑罚呢?
2. 单亲妈妈带着孩子与他人同居,你觉得应该着重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
3. 对于有多次犯罪前科的人员,社会是否应该实施更多的限制和监督措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