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出140万后朋友离世,亲属放弃继承,法院如何判决遗产管理人还债

2026-08-14 19:42:32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因资金周转需求而相互借款是较为常见的情况。然而,一旦借款人突然离世,这笔借款的追讨往往会陷入困境。那么,继承人是否有义务为逝者偿还债务?倘若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遗产,债权人又该向谁主张权利呢?广州的一位居民就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他累计借给朋友140万元,不料朋友意外离世,且亲属全部放弃继承遗产,这让他一度陷入“求偿无门”的尴尬境地。在得知某居民委员会成为遗产管理人后,他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

记者从最新渠道获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某居民委员会在其管理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我国《民法典》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规定在没有继承人或者所有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且遗产管理人需承担处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的职责。法官特别提醒,当全体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待管理人确定后,再另行提起诉讼以追回借款。



朋友借款后不幸离世

债权人转而起诉遗产管理人

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陈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江某借款。江某通过多笔转账方式向陈某交付了款项,双方在2021年3月补签了借条,确认借款总额为50万元。随后,在2022年1月,陈某再次向江某借款30万元;同年4月,又借款60万元,并通过微信确认了收款。至此,陈某累计向江某借款140万元,期间陈某也陆续偿还了部分借款。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9月,陈某意外离世。其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同月办理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明确表示放弃对陈某全部遗产的继承权利,同时也不承担遗产管理职责。

2024年1月,江某以陈某的法定继承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他们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但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了江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到了2024年12月,案外人何某向法院提出了申请,请求指定某居民委员会为陈某的遗产管理人。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指定某居民委员会担任陈某的遗产管理人,且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随后,江某再次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居民委员会在陈某的遗产范围内,向其偿还借款本金9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在庭审过程中,某居民委员会对借贷关系的真实性表示难以核实,并对部分借款的诉讼时效和利息标准提出了异议。

法院最终判决遗产管理人归还本金及利息

南沙区法院经过一审判决,要求某居民委员会在其管理的陈某遗产范围内,向江某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目前,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经办法官卓剑锋指出,遗产管理人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增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和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所有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且遗产管理人需承担处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的职责。

在本案中,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涉案的借贷关系有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相互佐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经过逐笔核算还款金额,法院最终认定陈某尚欠江某借款本金合计681000元。

法院认为,虽然涉案借款行为始于《民法典》施行前,但持续履行至《民法典》施行之后,因此依法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陈某离世后,其第一、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利,且有生效判决指定某居民委员会担任陈某的遗产管理人。因此,某居民委员会依法需承担处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的职责,应在管理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关于欠款本息的问题,双方在借款时并未约定利息。虽然江某主张存在口头约定利息,但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因此法院认定为无息借款。但考虑到陈某逾期还款确实给江某造成了资金占用损失,法院酌定逾期利息自江某第一次起诉的立案日期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江某已于2024年1月就涉案债务提起了诉讼,该诉讼行为产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法院对被告某居民委员会提出的部分借款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不予支持。

法官特别提示,当全体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导致债权人陷入“求偿无门”的困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待管理人确定后,再另行提起诉讼,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来破解诉讼僵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若没有遗嘱执行人,则继承人应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若继承人未推选,则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若没有继承人或者所有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则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来源:徽声在线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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