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之范何在?你们有何资格示范?
2026-07-06 02:46:35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大家好,我是胖胖君。
教育界有句广为流传的名言,出自梅贻琦先生之口:“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大学的本质。
若将大学视为文明的载体,那么其中承载的应是师者的渊博学识、学子的纯真求知、契约精神下的相互信任,以及社会对陌生人应有的基本尊重与体面。
然而,若将大学视作一门生意、一块资产,或是需要按季度进行财务结算的校办企业,那么其内涵将大相径庭。此时,容器中盛放的将不再是斯文与教养,而是权衡利弊的算计;不再是有教无类的博大胸怀,而是寸土必争的狭隘观念。
近日,一则报道引发了我的深思:
关于强拆事件,双方各执一词,合同细节、场地归属、程序合规性等方面均存在争议,暂且搁置不论。
但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被推搡出门,这一行为却被清晰记录下来。
若你认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
那么,何为正当途径?
在该工作人员看来,记者上门采访是不正常的,内部处理才是正常的。
店主持合同讨说法是不正常的,店主认栽离开才是正常的。换句话说,正常的定义权似乎天然掌握在“我”手中,任何试图让“我”接受监督、被追问、被审视的行为,都被视为“不正常”。
包括后续的任何回应,叙事权也完全掌握在你们手中。我从中看到了一套令人担忧的价值观在不经意间的流露。
它们害怕被曝光,害怕被追问,害怕那种基于对等契约关系的平等讨论。
师范,顾名思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学高”指的是知识与见识的积累,“身正”则指的是德行与风骨的修养。
前者或许可以通过聘请知名教授、建设豪华图书馆来实现,但后者却是任何招标预算都无法购买的。
它只能从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中、每一次面对普通人时的态度中,逐渐积累、生长出来。
试问,当一位小店主签了三年合同,却仅经营一年就被要求搬离时,校方是否愿意坐下来,与他认真解读合同上的每一个字?
当面对一位登门求证的记者时,校方是否愿意像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机构那样,作出有教养的回应?
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你们又有何颜面去向下一代的学生、未来的教师从业者传授契约精神、诚信原则和法治观念?身正为范,你们的“范”又体现在何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