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感冒服药后急性心衰离世,鉴定称一种药物“促进死亡” 家属质疑药店非法行医,多部门已介入
2026-06-25 13:56:19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5月1日,对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的吕家来说,是一个永远无法忘却的黑暗日子。这一天,他们家中12岁的活泼女孩吕嘉琪,因一场看似普通的感冒,生命戛然而止。
当天上午11点40分左右,这位怀揣着教师梦想的五年级学生,在服用第三次感冒药后不久,突然摔倒在地,呼吸和心跳瞬间停止。尽管她的姐姐吕嘉欣,一位护理专业毕业生,和表姐孙某某迅速展开了心肺复苏,乡里的医生也及时赶到进行抢救,随后家人更是驱车将她紧急送往县医院,但一切努力都未能挽回这个年轻的生命。
一场普通的感冒,一次在药店的购药经历,为何会演变成如此令人心碎的悲剧?
近日,徽声在线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家属的悲痛与质疑、法医的鉴定报告以及官方的调查结论,共同勾勒出了这起事件的复杂面貌。
涉事医药公司相关情况
悲剧降临:
12岁女孩感冒咳嗽,服药后不幸离世
药店配药成悲剧导火索
这起悲剧发生在一个多月前。
“妹妹平时活泼可爱,虽然成绩中等,但一直梦想着成为一名老师!”吕嘉琪的姐姐吕嘉欣回忆道,妹妹的离世让整个家庭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母亲更是因此几度精神崩溃。
吕嘉琪生前照片
据吕嘉欣向徽声在线记者介绍,4月29日,妹妹开始出现咳嗽、感冒的症状。次日上午9时许,母亲马艳娟前往长岭县三十号乡的一家医药有限公司为妹妹购药。“我妈先去了药店,但老板徐某某不在店内,于是她通过微信联系了徐某某。”吕嘉欣说,徐某某在未见到妹妹吕嘉琪的情况下,仅凭家属口述的咳嗽症状,就让母亲去药店拿了一袋自行搭配的七种药品,包括新诺明、咳必清、咳平、克咳敏、甘草片、泼尼松和蒲地蓝消炎片。
这些药品均为拆零售卖,被装入普通透明袋中,未标注任何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禁忌或有效期等信息。
吕嘉欣还介绍,当时徐某某不在店中,母亲是从其家人手中拿到了已配好的药。刚要出店门时,母亲恰好碰到回店的徐某某,询问药是否有问题,徐某某给予了肯定回答,并告知了服用方法:一天2次,大的透明袋里的药每样每次两片,小透明袋里的药每样每次1片,蒲地蓝消炎片则按说明书服用,5-8片。
马艳娟不懂医术,用微信付了40元药钱后便离开了药店。
徐某某向吕嘉琪母亲销售的药品
4月30日,吕嘉琪服用了两次药。5月1日上午8点,她服用了第三次药。当天上午,吕嘉欣的丈夫开车带着吕嘉欣、吕嘉琪和母亲前往前郭县表姐孙某某家玩。11点40分左右,吕嘉琪在玩耍时突然倒地,意识丧失,呼吸心跳停止。
吕嘉欣和孙德慧都是护理专业毕业,两人立即对妹妹进行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当地医生也迅速赶来抢救。随后,一家人开车飞奔前往距离最近的长岭县人民医院。一路上,吕嘉欣持续做心肺复苏,孙某某则进行人工呼吸。“到达医院时,心电图已经呈一条直线。”吕嘉欣介绍,尽管医生进行了电除颤等抢救措施,但仍未能唤醒妹妹的心脏,最终医生宣布吕嘉琪死亡。
该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吕嘉琪死于急性心梗死。
事发后,吕嘉琪的家人立即报警求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当地警方、卫健局和市场监管局迅速介入调查此事。
司法鉴定揭真相:
女孩患罕见心肌病,药物成死亡促进因素
咳必清被指在死亡过程中起促进作用
5月4日,吉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对吕嘉琪的死因进行了法医病理鉴定。5月27日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揭示了吕嘉琪死亡的多重原因。鉴定结果显示,吕嘉琪患有心肌致密化不全型心肌病,这是一种先天性心肌发育异常,心脏重量达到366.5克(远超同龄正常值),左心室壁厚1.5厘米,心内膜下心肌形成大量不规则隆起和裂隙状隐窝,心尖区还有附壁血栓形成。由此可以认定,吕嘉琪是因罹患心肌致密化不全型心肌病,导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吕嘉欣介绍,这种罕见病已被列入国家罕见病目录。法医曾告诉她,如果不进行尸检,这种病在临床上很难被发现。吕嘉欣说,此前家人并不知道妹妹有这个病,都是尸检后才知道的。
鉴定报告还指出,另一个促进吕嘉琪死亡的因素是呼吸道感染与药物作用的叠加。吕嘉琪生前患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侵及双肺,这在她原有严重心脏病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重了心脏负荷。同时,她所服用的咳必清(枸橼酸喷托维林)被认定为死亡过程中的促进因素。一方面,该药通过抑制中枢咳嗽反射,使呼吸道分泌物难以排出,加重了机体缺氧;另一方面,其轻微的阿托品样作用可加快心率,进一步增加了心脏负荷。
最终,鉴定结论为吕嘉琪是因患心肌致密化不全型心肌病,导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其上呼吸道感染侵及双肺、服用咳必清(枸橼酸喷托维林)在其死亡过程中起促进作用。
家属强烈质疑:
药店违规售卖处方药,涉嫌非法行医
多项违规行为亟待查处
面对妹妹的骤然离世,吕嘉欣认为,药店及其负责人徐某某的行为远不止“卖药”那么简单,而是构成了非法行医和多项严重违规。
她指出,药店无资质售卖处方药,徐某某无执业药师资质,药店也无持证药师在岗,却违规售卖了新诺明、咳必清、泼尼松等多种处方药。此外,药店拆零销售不规范,药品拆零售卖时无任何标签说明,未告知用法用量、禁忌等关键信息,直接导致家属错误给药。更令她气愤的是,药店盲目叠加药物,剂量成人化,一次性搭配多种中枢性镇咳药,并叠加激素类药物,且全部按成人剂量给一名体重仅90斤左右的12岁儿童服用,严重违背了未成年人用药安全原则。
事发后徐某某向死者家属提供的处方签
此外,吕嘉欣还透露,事发后徐某某利用作废多年的旧处方本补写处方,意图掩盖违规售药事实。“5月2日,我们还拍到她给别人打吊瓶(输液)。”吕嘉欣认为,徐某某存在长期非法行医行为。
家属提供的证据显示,徐某某此前多次私自为他人(包括死者本人)进行静脉输液,已被查实属于非法行医。
吕嘉欣认为,徐某某根据口述症状判断病情、自主搭配药物、规定用法用量,属于“诊断+治疗+医嘱”的诊疗活动。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医师执业资质的情况下开展诊疗活动,应认定为非法行医。
卫健部门回应:
暂时不足以认定非法行医,但已处罚此前违规行为
经核查徐某某曾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罚款5万
当地卫健局和市场监管局相继展开了调查。
长岭县卫生健康局6月5日出具的《关于对某某医药有限公司调查情况说明》显示:该场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药品零售。现场发现该药店存在将瓶装药品拆零后装入透明小袋销售的行为。经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询问,当事人陈述称:系根据家属自述(患者未到店),针对“咳嗽”症状推荐并搭配销售药品,未进行把脉、查体、开具处方等医疗诊疗行为。
关于处方笺的来源,徐某某在接受调查时称,她曾在三十号卫生院做临时工,卫生院废旧处方淘汰后,她自行拿回家用于给老人卷烟。听说马艳娟女儿(吕嘉琪)死亡后,她才随便找个本子书写了处方。
当地卫健局调查认定:徐某某未实施诊疗行为——该场所及人员未对顾客实施问诊、体格检查、疾病诊断等诊疗活动,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师法》中“诊疗活动”的法定构成要件。
吕嘉欣并不认可这一结论,她提供了徐某某此前“违规行医”的线索。“事发一个多月以前,她还为我妹妹输过液!”吕嘉欣介绍,此外在事发后的5月2日还曾有为患者薛某清提供静脉输注的行为。
事发第二天,死者家属拍到有人在涉事医药公司输液
针对死者家属后续提供的线索,当地卫健局进行了深入核查。认定徐某某承认存在为患者薛某清提供静脉输注的行为(5月2日)以及为马艳娟女儿(吕嘉琪)两次开展静脉输注的行为。经调查取证后,卫健局确认上述静脉输注行为属于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已依法对徐某某的非法行医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为5万余元。
6月23日,徽声在线记者致电该局一名负责该起案件的赵姓科长,他证实该局出具了这份情况调查说明。“暂时她(吕嘉欣)提供的东西不足以认定(对方)非法行医。”他介绍,当天患者吕嘉琪并未到店,对方也未进行把脉、查体、开具处方等医疗诊疗行为。针对此事,长岭县卫生健康局已加强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整治违规诊疗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行动:
涉事药店无执业药师,拟罚款23万
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将受严惩
5月3日,长岭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吕嘉欣的举报后,也进行了现场核查。
该局6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吕嘉欣举报问题的核查处理情况》显示:4月30日上午,徐某某根据吕嘉欣母亲描述的症状向其销售了多种药品,同时告知了每种药的服用方法,并向举报人(吕嘉欣)出具了一张处方笺。执法人员调查确认,徐某某向举报人母亲销售上述药品时,执业药师李某未在岗审核,拆零销售过程中不符合药品拆零销售要求。5月29日再次检查发现,拆零销售药品行为已停止,但执业药师李某仍未在岗。经调查,李某在该医药有限公司的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1月,之后没有延续注册,该公司处于无执业药师状态。该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行为,依法拟处罚款人民币23万元整,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该案正在履行法定程序。此外,市场监管局还核查了药品购进相关凭证,均显示该公司在长岭县长新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过上述药品。
6月23日,徽声在线记者致电该局一名郭姓负责人,表明采访意图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对于此事,徽声在线记者曾致电药店负责人徐某某,其称:“她是(4月)30号上午来求的药,我们没在家,我家老太太给她拿的!”说完,她挂断了电话。
6月24日,徽声在线记者致电事发地乌兰图嘎派出所。“我们出了警!”负责此事的赵姓民警证实,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介入此事,但事件具体原因有待卫健部门调查认定。
目前,当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程序还在进行中。吕嘉欣表示,她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徽声在线记者 王明平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