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新规落地,划定“80%红线”规范投资风格
2026-06-14 04:58:54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记者丨林晓晨
编辑丨陈思颖
公募基金行业即将迎来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规——主题投资基金的“风格漂移”现象将被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框架。
2026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正式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新规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引》全文共六章二十七条,并附有风格库模板,从适用范围、基本要求、基金管理人投资风格管理、基金托管人监督职责以及自律管理五个维度,构建了一个对主题投资基金“名实不符”“风格摇摆”等乱象的全方位闭环约束体系。
“80%红线”划定投资边界
近年来,随着公募基金行业的蓬勃发展,主题投资基金投资风格管理内部制度不完善、投资风格监督履职不充分等问题日益凸显,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指引》首先对“主题投资基金”给出了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定义。
主题投资基金是指那些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将投资于特定投资方向的基金。这些特定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特定市值、行业、主题、市场板块、地域以及资产类别(如企业债、同业存单等)。
这一“80%红线”成为了判断基金是否适用本《指引》的核心标准。如果基金合同中未作出此类约定,或者约定与这一标准不一致,那么该基金将不属于本《指引》的规制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指数基金(包括指数增强、ETF联接基金等被动管理产品)以及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被明确排除在了《指引》的适用范围之外。
《指引》还强调,主题投资基金的名称必须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保持一致,不得出现名实不符的情况。
建立“风格库”制度,强化投资约束
《指引》最具操作性和硬约束力的制度创新,在于强制要求主题投资基金建立风格库,并对入库标准、更新频率以及审核流程作出了细致的规定。
主题投资基金风格库的入库标准应当与投资方向直接相关,优先以政府机关、第三方机构等发布的数据或市场公开数据为依据。如果投资方向为行业,那么应优先选用可从公开渠道获取的行业分类;如果投资方向为主题,且以自建模型作为风格库入库标准,那么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招募说明书中详细说明该模型的运行逻辑与筛选指标,以确保入库证券符合约定的投资方向。同时,界定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市场基本常识和普遍认知,不得使用“上下游”“未来”“可能”等笼统、含糊的表述方式。
风格库的更新频率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2次,但被动更新风格库或仅作证券出库调整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权和监督权在《指引》中得到了高度重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主题投资基金成立后10个交易日内向基金托管人首次发送风格库,并按照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更新频率或更新次数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风格库。基金托管人则需在5个交易日内完成审查。如果托管人发现入库证券不符合基金合同,可以发出书面提示要求撤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同意或将调整后的风格库发送至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管理人坚持纳入该证券,必须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说明。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说明后可以将该证券作入库处理,但需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中基协报告。
此外,投资比例将持续受到监控。基金托管人必须持续监督主题投资基金投资于经审核通过后的风格库证券的比例是否持续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如果连续10个交易日(QDII为30个工作日)低于约定比例,基金托管人必须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中基协报告。
存量产品整改路径明确,影响有限
对于市场最为关心的存量产品的影响,《指引》给出了明确的整改路径。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指出:“目前绝大多数主题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中已经作出了相关约定,预计需要整改的存量基金数量不多。”
需要整改的存量基金主要是那些在基金合同中未能以可识别或可量化的方式明确约定投资风格、风格库入库标准的产品。整改方式为在不改变基金合同既有约定的前提下,加以解释和补充说明,例如在招募说明书中进一步细化入库标准、明确模型逻辑等。中基协强调,必须确保修改内容与既有约定保持一致,尽量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
整改过渡期充裕。《指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存量基金须在《指引》施行后12个月内按照要求通过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方式完成整改。
这意味着,考虑到当前发布日至施行日还有近5个月的准备期,行业实际上拥有约17个月的缓冲窗口。
中基协表示,这一安排旨在“避免引发主题投资基金的持仓调整和市场波动,确保《指引》能够平稳落地”。
严重偏离投资方向将纳入“负面指标”,强化人员管理
《指引》不仅关注产品本身,也加强了对人员的管理。
第十三条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应确保研究人员和合规风控人员的独立性,加强对基金经理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和评估,并将严重偏离投资方向的情形纳入负面考核指标。
这意味着,如果基金经理长期放任基金持仓大幅偏离其约定的主题方向,其个人绩效评价将直接受到影响。
结合此前证监会已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中“基金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的规定,投资风格的纪律约束已经与薪酬激励形成了制度闭环。
《指引》还强调,主题投资基金应当坚持组合管理、分散投资、长期投资的投资风格管理原则,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投资风格稳定性的跟踪与管理。对于严重偏离投资方向、投资集中度过高、集中投向投资方向中的单一细分行业或领域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力度,并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实施差异化管理。
徽声在线
出品丨21财经客户端 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丨李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