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新政再升级:贷款年龄上限延至68岁,外籍人士享同等待遇
2026-06-09 05:19:0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在4月30日推出“穗八条”楼市新政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度发力,出台了新的楼市政策。
6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自2026年6月9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期限将延长至借款人退休年龄后的5年,但最长不得超过68岁。此外,长期在广州工作的外籍人士也将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权益。
据悉,这份新《通知》的有效期为5年。与此同时,原有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1〕1号)将于2026年6月9日到期,并在新《通知》实施后同步废止。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详细解读,此次公积金新政主要进行了七项重要修订。
首先,新政在原有的购房贷款基础上,新增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类型。这一变化明确了这些类型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办理程序以及担保方式等,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的多元化住房需求,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和房屋翻建等实际场景。
其次,新政放宽了持有护照的外国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原先的规定要求申请人必须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而现在则调整为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或具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这一调整降低了在穗长期工作的外籍人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使他们能够平等地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权益,这也有助于广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人才。
第三,新政新增了不予贷款的情形。具体包括:贷款住房或抵押物的建筑结构不完整、无法自由上市流通(销售型保障性住房除外)、贷款住房被设立居住权的情况;申请人与父母、子女、配偶之间进行住房买卖的,以及离婚一年内申请人与原配偶之间进行住房买卖的;还有同一借款人以同一套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这些新增情形的目的是为了防范房屋难以变现、虚假交易、借离婚套取贷款等风险,从而堵塞实际操作中的漏洞,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
第四,新政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原先的计算公式为“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而现在则调整为“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0+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这一调整提高了缴存职工个人的可贷额度,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第五,新政对二手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认定方式进行了调整。原先是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而现在则调整为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这一调整确保了贷款额度与房屋的实际价值相匹配,降低了抵押物不足值的风险。
第六,新政新增了“不超过贷款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这一规定使贷款期限与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紧密挂钩,既保障了借款人的权益,又防范了贷款期限超出资产有效存续期所带来的资金风险。
最后,新政根据最新规定对相关政策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调整。这包括贷款期限、退休年龄计算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将按照63岁来计算。这些调整确保了办法与国家及省市的最新政策要求保持同步,与广州市的其他贷款政策文件保持一致,从而提升了政策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政明确规定了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的5年,且不得超过68岁;如果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以贷款期限最长的那个人来计算。
采写:徽声在线记者 邱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