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借宿同学家行凶致1死1重伤,两次精神鉴定反转引关注,家属发声
2026-05-27 07:39:0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2025年3月14日午后,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突发一起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一名中年男子杨某某在借宿初中同学林某钦家中一晚后,竟手持提前备好的菜刀,对林某钦及其弟弟林某东发起疯狂袭击,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级的惨痛后果。此案由于两次精神鉴定结论出现戏剧性反转,再加上诉讼程序的变化,持续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被害人家属林女士向徽声在线记者透露,该案原本计划于2026年4月29日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开庭。然而,就在开庭前一天,法院突然通知因被告人一方声称要更换律师,开庭不得不暂时取消。截至目前,新的开庭时间依旧没有确定。
杨某某借宿同学家行凶后被警方迅速制服
借宿同窗家中,次日突然持刀行凶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杨某某出生于1989年,与被害人林某钦是同学关系。2025年3月13日晚,杨某某和林某钦一同吃饭时,突然臆想林某钦要对自己及家人不利。次日中午,杨某某手持一把菜刀,骑着电动车来到林某钦家中。他先趁林某钦弟弟林某东毫无防备之时,砍中其后颈部。林某钦听到声音从屋内走出,杨某某又毫不犹豫地持刀砍向其颈部。两人受伤后拼命向户外逃跑,杨某某却紧追不舍,在附近路段再次用菜刀疯狂砍向二人颈部、头部、面部等部位数刀。案发当日,杨某某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林某东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为锐器多次作用头面部、颈部及双前臂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林某钦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重伤二级。
被害人家属林女士进一步补充了案发的详细细节:案发前一天,杨某某一大早就来到林家,让林某钦带他去医院做胃镜检查,当晚便借宿在林家。案发当天上午,杨某某多次进出林家,行为举止有些异常。下午2时许,杨某某戴上头盔,手持一把全新的大菜刀,开始对正在一楼装稻谷准备去碾米的林某东行凶。林某东被砍后大声呼救,在二楼听到声音的林某钦急忙跑下来,杨某某看到林某钦后,也立刻对他行凶。林女士称,当邻居试图上前施救时,杨某某还曾进行威胁阻止,现场情况十分危急。
2025年3月15日,吴川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杨某某进行刑事拘留,同月25日,经检察院批准,对杨某某执行逮捕。5月19日,案件被移送至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精神鉴定结论出现戏剧性反转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围绕杨某某精神状态的两次司法鉴定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这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林女士介绍,第一次鉴定于2025年7月进行,吴川市公安局出具的精神鉴定通知书认定杨某某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病”,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这意味着如果按照这个结论,杨某某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被害人家属对此结论表示强烈异议。林女士称,杨某某作案时头戴头盔、身穿防护服,菜刀也是他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而且只针对林某钦、林某东两人,还阻止他人施救,“我严重怀疑他是早有目标、有预谋的”。于是,家属随后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通知书
2026年1月,吴川市公安局出具的第二次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杨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期间处于急性发作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症状基本缓解,具备受审能力。此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杨某某提起公诉,认为其行为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临时取消,被害人身心遭受重创
案发后,由于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林某钦一家曾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原本计划在2026年4月29日进行的一审开庭,却因被告人一方更换律师而临时取消。截至目前,新的开庭日期仍然没有确定下来。
这起事件给幸存者林某钦及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林女士介绍,林某钦四肢、头部、脖子等部位都被砍伤,左手残疾,右脚内还装有钢板,经过数月的治疗才得以出院。但他经常头痛、失眠,站立或行走稍久就会疼痛难忍,夜间一闭眼就会想起案发时的恐怖场景,心理上对弟弟的去世深感愧疚。林女士称,林某钦目前精神状态极差,始终无法走出这起悲剧的阴影。
家人至今都不清楚杨某某行凶的真正动机。林某钦回忆,事发当天杨某某曾问过他“有什么话要跟我说”,他回答“没什么”,约一两个小时后便遭到了袭击。
林某钦身体多处被砍伤,留下严重创伤
目前,案件的核心争议主要集中在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量刑尺度以及被害人家属的诉求方面。林女士明确表示,一家人绝对不会谅解杨某某,也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希望法院能够从严从重处理。她对精神鉴定结论仍然持根本性的质疑:“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他平时表现一直很正常,行凶后突然就说精神分裂,这怎么可能?”林女士感到十分后怕,“如果杨某某最终被释放,谁敢保证他不会再伤害我家人,也不会去伤害其他人?”
林女士还重申,原定开庭前几天,杨某某一方曾派人表示愿意协商赔偿,但被她果断拒绝,“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来源:徽声在线、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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