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公务员有房致女友怀孕不婚,警方揭露其香港已婚身份,诈骗多名女性170万
2026-05-09 13:09:59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昌华派出所接到一起令人震惊的报警,一名女子称其男友王某(化名)在她已怀孕的情况下,对结婚事宜百般推诿、避而不谈。该男子曾信誓旦旦地自称是“检察院公务员”,然而当报警人前往检察院核实身份时,却惊讶地发现根本查无此人。
民警凭借敏锐的洞察力,迅速察觉到这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秘密,于是立即展开深入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宗精心策划、伪装巧妙的系列交友诈骗案逐渐浮出水面。
涉事男子终落法网
男子精心打造“公务员、有房”人设
女子怀孕后惊觉被骗
据报警人详细讲述,2024年11月,她在一次联谊活动中结识了王某。王某为了博取她的信任,不仅自称是“检察院在职公务员”,还声称在海珠区某高档小区拥有自有房产,母亲更是香港居民。为了进一步佐证自己的身份,王某还向她发送了带有所谓“检察院”标识及公章的文件照片,这些精心伪造的证据让报警人深信不疑。
在王某精心打造的“优质单身”形象面前,报警人很快便陷入了爱河,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谈婚论嫁。然而,确定关系后不久,王某便开始以各种理由向报警人借款,如母亲受伤住院需要医疗费、个人银行卡被冻结无法取钱、交纳物业费等,累计借款金额高达9500余元。
时间来到2026年3月,报警人确认自己怀孕后,满心欢喜地向王某提出结婚诉求。然而,王某却以各类风俗、流程等借口百般拖延,甚至消失不见。心生疑虑的报警人决定前往检察院核实王某的身份信息,结果却让她如坠冰窟——检察院根本没有王某这个人。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报警人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迅速出击将其抓获
揭露男子伪装骗局
接报后,荔湾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经过深入调查,警方认定王某存在重大诈骗嫌疑,于是迅速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调查发现,王某所谓的“检察院公务员”身份纯属虚构,他声称的海珠区房产也只是租住房屋,并非个人财产。同时,警方还发现王某长期与多名未婚女性保持密切联系,存在多线交往、连环诈骗的嫌疑。
经过多日的蹲守摸查,警方终于掌握了王某的活动轨迹。4月上旬,抓捕时机成熟,警方迅速开展收网行动,成功将王某抓获归案。面对警方的审讯,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虚构身份、以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事实。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王某实为无业人员,且早在2023年就已在香港登记结婚,婚后还育有一子。王某供述,他看准公务员身份在婚恋市场备受青睐,于是利用未婚女性对公职人员的信任与向往,先后对3名女性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4万元。然而,这还只是冰山一角。
2019年起通过交友软件“围猎”女性
涉案金额竟高达170万元
对于王某的供述,办案民警并没有轻易相信,而是结合线索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们认为王某可能存在隐瞒重大犯罪事实的嫌疑。经过进一步深挖扩线、细致核查,警方终于查明了真相:王某自2019年起便长期混迹于多款交友软件,专门瞄准那些急于步入婚姻、渴望稳定生活的未婚女性。他精心打造“经济条件优渥、有车有房、职业体面”的黄金单身汉形象,还伪造检察院相关文书证件,以大幅提升自己的伪装可信度,从而实施精准“围猎”。
警方调取王某手机数据后发现,其手机内存储着与多名女性的亲密聊天记录,长期同时与多位女性保持恋爱关系,并借机骗取钱财。这些聊天记录充分证明了王某的诈骗行为。
截至目前,警方已核实5名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受害者,她们均被王某以相同手段诈骗。其中最长一段被骗关系持续长达6年之久,全案累计涉案金额高达170万元,单名受害者最高被骗金额约140万元。这些数字令人触目惊心。
目前,王某已被荔湾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警方表示将全力追回受害者的损失,并严惩此类诈骗犯罪行为。
(来源:广州日报)
延伸阅读:
女子举报身为公职人员的前男友索贿 晒出大额转账记录引关注
近日,徽声在线记者收到运城市一女子杨某的反映,称芮城县某管委会工作人员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向她索贿受贿。她举报后却遭到对方的打击报复,杨某某多次前往她的店铺滋扰生事。为此,杨某某还被警方行政拘留了15天。
而杨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回应称,转账系恋爱期间借款,自己并没有索贿。他表示已配合纪委监委的调查工作。
4月29日,记者获悉芮城县纪委监委已就此事展开全面调查。
多笔转账记录曝光
杨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25年春节主要街道维护及亮化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显示,甲方为某单位建设事业部,乙方为某公司,工程总价251518.58元。杨某称,她是该公司(乙方)的代理人,实际负责该项目。
据杨某描述,2025年春节前后,该工程陆续回款。然而,每次回款时,杨某某都会以“不签字”为由向她主动索要钱款。她提供的多张转账截图显示,从2025年1月到10月,她分多笔向杨某某的农业银行账户转账:1月20日10000元、4月19日9000元、4月28日10000元、8月14日10000元以及10月27日5000元。
▲杨某向杨某某转账记录
其中,2025年10月27日一笔5000元的转账附言明确写着:“亮化利润5000+33000股38000”。杨某称,这是工程回扣的直接证据。她表示至今整个工程款尚未结清,“还有10万多没给”。她向记者强调,自己从未承诺给杨某某回扣,“是他主动索要的”。
▲一笔转账附言写着“亮化利润”
芮城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杨某某与杨某之间确存在一段恋爱关系。该决定书认定:2023年10月到2025年9月期间,杨某某与杨某谈恋爱,2025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正是在这一期间,杨某完成了部分转账。
记者在采访中向杨某核实分手时间时,杨某表示两人实际在2024年就已分手。但她承认二人于2023年秋天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并“试着处了一段时间”,后分手。她坚称转账记录中明确标注“亮化利润”等字样属于“索贿”而非恋爱期间的赠与。
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杨某某恶行
杨某称,2026年1月4日她举报了杨某某。两天后的1月6日18时53分,杨某某酒后到她店里“寻衅滋事、抢夺财物”。1月9日21时57分,杨某某又酒后到她居住的小区踢坏防盗门。
芮城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了上述部分事实。决定书载明:2026年1月6日18时许,杨某某嫌分手后杨某到其单位纠缠,驾车到杨某在芮城县经营的茶馆内。电话联系杨某未果后,他想起与杨某恋爱期间多次给杨某茶叶、酒等物品,便强行拿走茶馆内的4盒茶叶、4瓶汾酒20年、2瓶蓝色瓶白酒、1瓶红色葫芦状白酒。店员上前阻挡时,杨某某手上拿的2瓶蓝色瓶白酒掉到地上摔碎。
2026年4月8日,经芮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4盒茶叶、4瓶汾酒20年的价格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玖元、损毁的2瓶蓝色瓶白酒和1瓶红色葫芦状白酒价值300元。
2026年1月9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以杨某多次给其单位领导发短信影响其正常工作为由,与妻子驾车到杨某家里找杨某解决二人之间的纠纷。杨某拒不开门后,杨某某用手拍、用脚踢防盗门致杨某家防盗门出现凹陷,维修花费200元。
芮城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杨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行政拘留10日,因故意损毁财物被处行政拘留5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期限自2026年4月13日起至4月28日止。
▲杨某某的处罚决定书
杨某对此结果并不满意。2026年2月27日,芮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书面回复称:2月12日已将此案立为“杨某某故意损毁财物案”调查,并告知杨某立案结果。回复中明确表示关于反映杨某某“多次索贿、吃拿卡要”的问题,“建议信访人到芮城县纪委监委反映”。
杨某认为杨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她已向芮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将案件转为刑事立案侦查。2026年4月17日,芮城县人民政府已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
杨某某否认指控
针对杨某的举报,记者于近日电话联系到了杨某某本人。他在电话中否认了索贿指控。
“你知道我们俩以前是什么关系吗?两个人谈恋爱期间,你觉得转账是什么情况?”杨某某在电话中说。他承认二人曾为恋人关系,并称杨某向他转账并非因为工程回扣而是借款。
关于二人分手时间,杨某某称是在2025年七八月份,“我说咱俩性格真不合”。他否认以“不签字”为由向杨某索贿:“我不是公司一把手也决定不了对方付不付款顶多只是一个经手人。我没有这个权利来决定任何东西。”
对于被行政拘留15天一事,杨某某解释称当时他去杨某店里是想拿回自己的东西,“以前她会到我家家里有些茶叶她就拿走了。那天晚上去她店里时我给她打了个电话说要取回我的东西。她说可以取但对方立马报警了。”杨某某称自己的物品都有购买记录,“但是警方说去她店里只要店里的那些东西不是你的、没写你的名字就不能算是你的。所以认定我扰乱公共秩序我也没法说接受并被拘留了15天。”
杨某某在电话里最后表示他已向纪委监委提供了与杨某之间的全部转账记录并主动申请纪委监委对他的工作和生活进行全面调查。“我接受组织对我的考察。一切以组织调查为准。”他说。
4月29日,徽声在线记者通过电话联系芮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杨某的举报材料目前正在调查中。当记者问及具体进展时工作人员以“有保密纪律”为由未透露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