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30年全面实现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全覆盖
2026-08-18 09:24:30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正式发布了《云南省“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省将全面实现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的全学段覆盖,同时构建一支专业与兼职相结合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师资队伍,全方位提升师生的人工智能素养及实际应用能力。此举旨在显著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培养规模与质量,为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教育治理提供强大赋能,并支撑科研创新与国际合作,构建起与需求相匹配的基础设施与服务支撑体系。
云南省“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概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号召,推动人工智能成为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引擎,云南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以及《云南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了本行动方案。
一、核心目标
至2030年,云南省将达成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的全学段普及,构建起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全面提升师生的人工智能素养与应用能力,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的数量与质量双提升,为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教育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促进科研创新与国际合作的深入发展,构建起适应需求的基础设施与服务支撑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广人工智能通识教育
1. 实现全学段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普及。构建覆盖中小学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编制并推广使用相关读本和教材,指导各地各校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确保四年级、七年级每周至少1课时,其他年级每学年不少于8课时。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地方特色,如生物多样性、绿色能源等,开发具有本土元素的人工智能融合课程。推动职业院校将人工智能纳入公共基础课与专业拓展课,中职阶段侧重基础认知与工具应用,高职阶段则侧重场景应用与方案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占比不低于50%。高校则需分类建设人工智能公共基础课模块,覆盖全学科,原则上不少于2学分或32学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2. 面向社会普及人工智能知识。依托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汇聚通识课程、技能提升、职业转型等丰富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的人工智能实验室、科普基地等在周末、寒暑假向公众开放,广泛开展科普体验活动,提升全民智能素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 打造专兼职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师队伍。通过定向培养、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转岗培训等多种方式,充实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师队伍。积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的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建立骨干教师与领航校长培育机制,分层培养约100名省级人工智能教育骨干教师、50名左右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校长。〔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4. 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与应用能力。将教师人工智能素养与应用能力纳入省、州(市)、县(市、区)和学校四级教师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确保3年内实现学校教师、校长培训全覆盖。聚焦云南平台人工智能备授课工具等开展专项实操培训,定期组织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依托名师工作室等组建不少于50个人工智能教研共同体,开展跨校、跨区域协同教研。将人工智能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和评优评先考察范畴,在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设立智能教育项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突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
5. 推动职业院校传统专业转型升级。科学设计“人工智能+”专业体系,打造10个以上“人工智能+”高职专业集群。建成10个以上“人工智能+”产业学院、50个以上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引入企业真实项目开展实践教学。加快具身智能等新兴领域人才培养,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设立人工智能应用赛道。支持建设一批“人工智能+”精品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6. 推进“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布局建设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建成50个以上专业点,建设10个以上人工智能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等,加快培育人工智能相关硕士、博士点。鼓励高校开设“人工智能+其他专业”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微专业、辅修专业。支持高校对传统专业进行智能化融合与改造,建设一批具有人工智能特色的“四新”专业。鼓励高校开设“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相关特色专业,联合行业企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定向培育先进制造领域人工智能紧缺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数据局〕
(四)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强省建设
7. 赋能学生学习。在云南平台建设学生数字学习空间,上线人工智能学伴,提供智能解析、个性化辅导等服务,助力学生提升学习效能。完善全省统一的学生成长数字档案,依法采集学习过程、实践活动、身心发展等必要数据,支撑教师精准施教、学生自主规划。推动人工智能助学工具在边境地区、国门学校、乡村学校深度应用,助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赋能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协同发展。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智能工具、防范过度依赖,提升信息甄别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8. 赋能教师教育教学。鼓励教师常态化应用云南平台人工智能备授课工具,提升教学质效。激励引导教师不断提升自身人工智能应用能力,逐步从知识传授者向学习引导者、数据分析者转型。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新模式。组织现场推进会、优质课例评选、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遴选推广优秀应用案例和典型应用场景,推动教师从“会用工具”向“善用工具、创新教学”跨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9. 赋能教育治理。持续完善云南平台学生、教师、学校基础数据集,推动数据共建共享,为教育决策、资源配置提供精准支撑。提升学籍管理、学情分析、身心健康监测、就业指导、人才培养质量跟踪等育人环节的智能化水平。提升考试招生全流程智能化水平。提升教育财务数字化监管水平,实现经费使用动态可追溯。推进校园智慧治理,用好云南平台数字校园餐、校园数字安防等模块,部署防溺水智能预警、地震灾害应急演练数字化管理等场景。〔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促进人工智能支撑科研创新与国际合作
10. 赋能科学研究。鼓励高校积极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科研新范式,建设一批科学智能体与智能工具,辅助科研人员高效开展数据挖掘、模型构建与规律发现。鼓励高校全面接入“云南人工智能科研平台(YUNNAN AI4S)”,共建共享算力资源、科学模型库和科研数据集。支持高校建设生物多样性基因与物种、高原特色农业种质资源等5个以上高质量科学数据集。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在科研活动中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虚拟中试”,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支持高校与昆明市合作共建云南高校数字经济孵化园,推进成果孵化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数据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11. 赋能教育辐射中心建设。在云南平台建设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教育专区,汇聚多语种优质人工智能课程资源,面向RCEP成员国开放共享。支持高校组织或参加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国际学术会议。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与RCEP成员国学校共建数字实训基地和虚拟实验室,推动“澜湄工坊”建设,推进人才国际化联合培养。鼓励中小学与RCEP成员国中小学开展人工智能教育交流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数据局〕
(六)夯实人工智能基础条件
12. 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统筹算力资源,因地制宜支撑“人工智能+”教育需求,有效发挥算力、数据、模型等资源赋能作用。优化完善教育专网,提升学校校园网络环境品质,全面建设全光纤校园网。〔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州(市)人民政府〕
13. 提升云南平台服务能力。打造“人工智能教育专区”,集成优质资源与人工智能教学工具。持续迭代升级人工智能学伴及备授课工具集等,推动师生常态化、深层次应用。推进云南平台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数据互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14. 优化完善数字校园建设。定期评估设备使用效能,及时更新老旧设施。盘活现有计算机教室、图书馆等资源,通过设备升级与功能改造建设多功能人工智能新型教学空间。按需建设直录播教室,满足线上教研、精品课录制等教学场景需求。构建教育系统无感服务体系,覆盖门禁、阅读、考勤、消费、重点区域安全预警等场景。〔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15. 加强人工智能科学研究。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学研究,建设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支持高校人工智能相关科研平台围绕教育场景的人工智能算法、数据和模型开展研究。设立“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支持围绕人工智能课程开发、教学模式创新等方向开展校本研究和行动研究。依托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推动省内外高校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深度科研合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负责统筹行动的整体推进与落地实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在重大项目上的规划与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协调引导企业为教育领域提供技术和应用场景支撑;省科技厅负责前沿技术攻关与科研创新支持;省数据局负责提供政策和项目支持,促进开源开放和数据互联互通。组建省级“人工智能+教育”专家委员会,强化顶层设计与实践指导。各地各校要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
(二)健全经费保障。切实落实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政策,加大对“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的相关项目的经费投入与保障力度。健全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
(三)筑牢安全屏障。强化算法安全、内容安全和数据安全管控,完善人工智能产品进校园审核备案机制。将人工智能伦理教育纳入通识课程内容,引导师生科学合理使用人工智能工具,防范技术滥用和过度依赖风险。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人工智能+教育”政策宣传和典型推广,遴选发布典型案例和应用场景。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人工智能教育发展,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