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中介惊现价格操纵:分饰两角吃26万差价,阴阳合同触法律红线
2026-03-23 13:07:4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原本以为房子成交价只有150万元,直到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时,才发现实际售价高达176万元。”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上海市民俞女士与余先生向徽声在线“民生直通车”栏目反映,他们在委托中介出售闵行区房产时遭遇了精心设计的价格陷阱:为获取26万元差价,涉事中介通过分别与买卖双方签订不同性质协议、使用双重身份谈判等手段实施欺诈。这一事件暴露出部分房产中介利用信息差牟取暴利的行业乱象。
阴阳合同制造价格迷雾
据俞女士介绍,其母亲名下位于闵行区鹤北二街坊的80平方米住宅长期闲置,自2022年起持续收到“好年华”中介的推销电话。去年年中,该中介以“市场行情见顶”为由说服业主挂牌,随后通过持续施压迫使降价:从初始报价200万元逐步压低至150万元。俞女士事后发现,中介在谈判中采用“6楼无电梯难出手”“周边成交价对比”等话术实施心理操控,实质是为其制造焦虑情绪。
涉事门店与目标小区仅一墙之隔(金平路33号)
今年2月7日的签约现场出现异常操作:中介负责人胡某先是要求房价再降10万元至140万元,在业主强烈反对后,又以“与买家协商”为由离场,返回后突然同意150万元成交。更蹊跷的是,胡某当场向俞女士转账10万元作为“买家定金”,而买家余先生事后证实,此时其尚未确定购买意向。业内人士指出,这种“自掏腰包锁房”的操作,本质是中介为控制房源制造的虚假交易场景。
当日签订的并非常规居间合同,而是名为“托底协议”的特殊文件。该协议规定:扣除1万元佣金后,业主实得149万元,同时约定“若成交价高于保底价,溢价部分归中介所有”。这种看似保障业主利益的条款,实则为中介预留了26万元的差价空间。
特殊条款暗藏玄机:溢价分成条款成为差价合法化工具
买家视角下的价格迷局:余先生在购房过程中遭遇完全不同的价格体系。中介始终坚称业主底价为176万元,并多次以“业主出国”“房东反价”等理由拒绝双方直接沟通。3月2日签订的居间合同显示,房屋售价为176万元,但网签备案价却为150万元。更耐人寻味的是,两份合同中的卖方代表均为“胡某代”,实际签字人却是中介工作人员。
关键证据:居间合同与网签合同的价格差异(3月2日签署文件)
3月6日的过户现场成为真相揭露时刻。中介采取“分头带看”策略,由两名工作人员分别引导买卖双方,避免直接接触。直到网签完成后双方交流,余先生才惊觉自己多支付了26万元。面对质疑,中介承认存在差价,但坚称“符合行业惯例”。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有如实报告义务,禁止隐瞒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情况。《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禁止“低价收进高价卖出赚取差价”的行为。法律专家指出,“好年华”中介通过阴阳合同、双重身份等手段,已构成系统性欺诈。
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中介操作涉嫌多重违法
为规避监管,涉事中介精心设计操作流程:在“托底协议”中使用“芳蕴中介”名义,而在居间合同中显示“好年华中介”。胡某向业主解释称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同”,但工商登记显示二者并无关联。这种操作将单笔交易拆分为两个法律关系,试图制造差价产生于中介之间的假象。
在首期房款支付后,中介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强制买家将26万元差价单独支付至指定账户。俞女士调取的网签合同显示,该房屋备案价确为150万元,与买家合同价形成26万元价差,构成典型的“阴阳合同”。
关键物证:网签备案系统记录的150万元成交价
补充协议暴露资金流向:26万元差价支付条款成为定罪证据
行业漏洞亟待修补:房产专家指出,该案例暴露三大监管盲区:其一,托底协议的合法性存疑;其二,阴阳合同缺乏有效制约;其三,中介机构关联交易监管缺失。附近中介门店的挂牌记录显示,俞女士房屋同期市场价应在220-250万元区间,进一步印证了150万元售价的异常性。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好年华”中介在事件曝光后采取回避策略。3月17日,该门店全天未营业,负责人胡某拒绝接受采访。而周边中介系统显示,俞女士房屋曾以250万元价格挂牌,与最终成交价形成百万价差。这种反常现象引发行业对评估机制、挂牌真实性的深度质疑。
市场对比数据:周边同户型房源挂牌价普遍高于220万元
价格倒挂现象:涉事房屋成交价显著低于市场均值
司法实践提供维权范本: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分析,中介通过双重身份操作,本质是制造信息隔离以实现价格操纵。这种模式违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房价统一”的基本原则,构成系统性欺诈。
2023年上海二中院判决的类似案件具有参考价值:某中介通过“订购协议”低价收购房屋后加价转卖,法院认定其违反如实报告义务,判令赔偿买家全部差价损失。这表明,无论采用何种复杂操作,只要存在价格差即构成违法。
随着房地产市场回暖,监管部门已加强专项整治。专家建议消费者:坚持买卖双方直接议价;拒绝签署补充差价条款;要求中介出示网签备案价;发现违规及时向房管部门举报。只有强化全过程监管,才能遏制“吃差价”乱象蔓延。
当前正值购房旺季,严跃进提醒市民:正规中介不会阻止买卖双方沟通,异常高价或低价都应警惕。建议优先选择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规范机构,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实际成交价与备案价一致”等条款,从源头防范风险。
原标题:《上海房产中介惊现“双面人”操作:左手托底压价右手居间抬价》
来源:作者:徽声在线 毛锦伟 朱玲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