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哥长期遭举报,“劣迹艺人”标签岂能随意贴 | 徽声在线深度评论
2026-10-25 13:10:4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期,“大衣哥”朱之文因持续受到黑粉恶意举报,导致其商业演出活动大幅减少,甚至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权,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图/海报新闻
“大衣哥”被贴上“劣迹艺人”标签?这并非官方定论,而是某些举报者单方面的指责。
据徽声在线报道,大衣哥朱之文透露,自己正面临有组织黑粉的长期恶意举报:这些黑粉组建了专门的群组,每当朱之文有外地商演计划时,他们便集中向文旅部门和主办方进行投诉,统一口径称其为“劣迹艺人”;更有甚者,还跑到演出现场进行干扰。然而,事实上,朱之文从未被官方认定为劣迹艺人。
即便如此,大衣哥仍有十余场已谈妥的演出被迫取消,部分演出甚至已经收取了定金。这一切,都是因为举报行为导致主办方担心引发舆情,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
举报,本是公众监督的一种正当渠道,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然而,这份权利应当用于对准违规失范行为,而非用来对付自己“看不顺眼”的人。一旦举报行为跳出事实框架,成为围猎他人的手段,其性质就发生了根本变化。
个人对于某人的喜好或对其行事风格的认可与否,属于个人好恶范畴。网络空间本就应包容多元的感受和观点。但“劣迹艺人”并非一句简单的网络评语,它有着明确的认定标准。
近年来,官方持续公布的“劣迹艺人”名单中,有人涉及偷税漏税,有人涉及生活作风问题,甚至有人已涉嫌犯罪。这些举措旨在净化演艺市场,而非针对某个特定个体进行打压。
一个人是否属于“劣迹艺人”,应由有关方面依据规定进行核查,并作出正式定论。个人举报不能替代官方评判,个人喜好也无权替代公共规则。
一些人轮番举报大衣哥为“劣迹艺人”,正是利用了主办方“怕舆情、怕麻烦”的心理。即便最终核查举报内容不实,但演出已经取消,被举报者的商业信誉和工作节奏已经受到严重损害。
这种“先造成损害、再等澄清”的模式,实质上是借助公共监督通道,进行私人打压。长此以往,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目标:只要有人看不惯,就可以集结进行批量投诉。
权利有多大,其边界就应有多清晰。正当的举报应当有事实依据,而刻意组队、跟踪行程、统一话术、无中生有地给人定性,无疑已经超出了监督的范畴。法律既保护举报行为,也反对滥用举报,更不会容忍监督举报被异化成伤人的暗器。
在网络讨论中,我们可以批评、质疑,可以表达不喜欢,但必须守住法律底线,不能随意给人扣上法定层面的帽子。监管部门也需要进一步细化甄别工作,区分正常的线索反映和恶意批量投诉,不让合规经营的主体无端承受压力,不让不实举报低成本地横行。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监督权也不是“任性之权”。大衣哥准备起诉维权,也提醒那些“有组织的黑粉”,应珍惜每一条理性发声的通道,更要共同守护其纯粹性。举报不是排除异己的工具,“劣迹艺人”也不是随口就能贴上的标签。
撰稿 / 苏晓江(媒体人)
编辑 / 柯锐
校对 /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