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声在线|吴越怒斥AI换脸带货,平台治理需主动出击
2026-10-19 13:35:45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清晨醒来,发现自己的面容竟出现在屏幕中,为陌生人谋取利益,这种惊悚感实在难以言表。
10月18日凌晨3时左右,知名演员吴越在社交平台上愤怒发声:“一觉醒来,谁在利用AI技术肆意抓取人脸进行作恶?这位‘花姐’,你究竟骗了多少人的钱财?请立刻如数归还!这种行为太恶劣了!!!”从她发布的截图可见,微信视频号“花姐美肤日记”以“明星同款、吴越力荐”为噌头,利用AI技术生成了吴越的形象与声音,推销一款护肤品。该账号还发布了“乒乓球冠军邓亚萍推荐”等广告带货视频。截至目前,该账号已在微信视频号上消失无踪。
@吴越 微博截图
吴越并非首位被AI“抓”去推销的名人。此前,演员温峥嵘就曾“现身”多个不同直播间,她进入仿冒直播间质问“你是温峥嵘,那我是谁”时,反被拉黑禁言。更令人震惊的是,音乐家刘欢离世不久,AI生成的“妻子”和“儿子”便打着家属的旗号,讲述“临终故事”,并推销保健品,然而,刘欢并没有儿子。
时至今日,AI换脸带货已经形成了一条分工明确、门槛极低的灰色产业链。吴越凌晨的愤怒质问,不仅揭露了主播带货骗钱的问题,更揭示了更深层次的隐患——一个“花姐”隐身了,但换个账号、换张脸、换款产品,类似的恶行仍会不断复现。此外,针对老年群体的“AI霸总”账号,利用合成形象和情感话术建立信任,再引流、带货、诱导转账,已成为网络空间中更为隐蔽的“重灾区”。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AI换脸带货行为触犯了人格权侵权、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多条法律红线。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使用其形象进行商业推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关于肖像权保护的规定。202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也进一步明确指出,未经同意利用人工智能处理自然人的姓名、肖像等,生成可识别该自然人的虚拟数字形象并使用、公开的,构成对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侵害。
然而,法律虽已明文规定,但骗局仍在算法中肆意蔓延。吴越控诉的账号,视频下方虽标注了“含AI生成内容”,但这行字本应成为防线,如今却成了商家的挡箭牌。
徽声在线注意到,平台并非毫无作为。例如,某头部电商平台今年6月公布的数据显示,该平台已累计处置侵权仿冒达人账号超过1.2万个、仿冒带货内容超过26.1万条,其“肖像保护功能”已累计保护180余位头部达人。这些数字虽然表明治理行动正在进行,但也恰恰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真正的关键不在于处置了多少账号,而在于为何吴越的脸在被合成、被用来骗钱之后,仍需她本人在凌晨三点发一条微博才能引起大众关注。平台是否应该更加重视前置识别,加快处理速度呢?
尽管“花姐美肤日记”已在微信视频号上消失,但如果平台继续坐等举报、坐等受害者举证,治理速度将永远追不上造假速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谁有识别和拦截的能力,谁就不应将维权的成本全推给被偷脸的人。
AI换脸是一面镜子,它既映照出骗子的贪婪,也凸显了平台的责任。今天被偷走脸的是明星,明天可能就是普通人。普通人没有热搜可用,更难证明“我是我”。法律已划定了红线,接下来要让红线跑在AI造假之前,跑在消费者下单之前,跑在下一个“花姐”出现之前。AI技术会造假,但社会的回应必须是真实的:真拦截、真追责、真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