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平公园晒背风波:个人自由与公共秩序的碰撞
2026-10-18 03:27:27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在上海和平公园的广场上,清晨九时许,二十余位中老年朋友整齐排列,背向阳光。男性们大多赤裸上身,仅着短裤,而女性则或撩起衣衫,或直接脱去外衣。这一幕引来了两拨截然不同的围观反应:年轻的家长们迅速低头,告诫孩子“别看”,并加快脚步,用手遮挡孩子的视线匆匆离开;而几位年长的男士则持不同意见,认为“这是个人自由,旁人无权干涉”。面对这样的场景,和平公园的园长胡聿丞感到心力交瘁,因为他不断收到来自两边的投诉——晒背的群体抱怨管理方劝阻过多,而其他游客则指责公园组织不力。安保队长邓金国也反映了具体困境:在劝导过程中,他们偶尔会被晒背者围堵;由于保安没有执法权,稍微多劝几句就可能被投诉“态度恶劣”;甚至出于关心,担心老人中暑而上前问候,也会被误解为“骚扰”。公园仿佛成了“三夹板”,管理起来左右为难。
公园晒背场景一隅(图片来源:网络)
这一现象引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晒背养生固然有其益处,但赤膊是否真的必要?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姜恺医生给出了专业建议:晒背确实有助于养生,但赤膊并非必须;他推荐在早上6-9点或傍晚4-7点进行晒背,且当气温超过35℃时,不建议中老年人外出。换句话说,养生并不等同于必须赤裸。医院的核心建议是“后背适量接受阳光”和“避开高温时段”,这两点与“脱光上身”并无直接关联。将“赤裸”与“养生”强行绑定,正是公园管理方陷入困境的根源:养生诉求是合理的,但裸露要求则触及了公共行为的边界。在法律层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且情节恶劣的,将受到处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条款主要针对的是具有“故意+猥亵/性意图”的行为,如列车上的裸睡等案例。在“晒背养生”的场景下,由于主观目的是养生而非猥亵,因此执法的适用空间很小。另一方面,《上海市公园文明游园守则》第5条明确规定了“不赤膊游园”,但这属于行业规范,并非法律,因此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正是园方最为尴尬的地方:管,缺乏足够的依据;不管,又面临游客的投诉。这种软法治理的悖论,在很多场景中都存在。
公园内晒背的另一视角(图片来源:网络)
网友们的评论也呈现出明显的分歧:“个人自由派”认为,只要没有光着身体,赤膊并无大碍,且现在人们都住在高层,没有院子,不去公园晒背又能去哪里呢?而“公共秩序派”则强调,公园是公共场所,不姓“私”,担心这样的行为会影响未成年人。中间派则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设立专门的“晒背区”。这一提议实际上触及了问题的核心——能否在公园空间中划出一片既允许又合理的区域,让养生需求和公共秩序各得其所。这种空间切分的做法在国内已有先例,如宠物友好区、健身器材区、棋牌区等。如果晒背区设置得合理,养生族和家长游客就能“互不干扰”,从而缓解园方被两边投诉的“三夹板”局面。园方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是保安的“无执法权”。保安既不能命令裸露者穿衣,也不能驱离他们,只能进行劝导。劝得勤了被投诉“骚扰”,劝得轻了又被两边一起指责。这种“半权”状态是公园管理的一个普遍问题,不仅在“晒背”这件事上存在。更深层次的冲突在于养生伦理与文化责任的对撞。姜恺医生的那句“养生是好事,但千万别把'养生'变成了'伤生'和'扰民'”,一语道破了问题的核心。养生是个人的事情,但公共场所则涉及他人的权益。在过去,人们有院子、有阳台可以解决晒背等养生需求;但现在住进了高楼大厦,公共空间就成了个人养生需求的延伸场。在这种背景下,公园管理能否找到一个既让人舒服、又不让自己觉得丢人的办法,将决定这种“三夹板”局面能持续多久。这件事最终留下的问题,是城市空间如何重新切分“个人需求”和“公共责任”。让养生族有合适的地方晒背,让带娃家长不用捂眼走过,让公园保安不用在两边受气——这三件事其实并不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