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多次嫖娼并玩“双飞”,妻子欲追回十余万嫖资,法院:违法所得移交相关部门
2026-10-14 05:32:15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10月12日,湖北大冶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引人关注的案件。一位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理由是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嫖娼,累计消费金额高达十余万元。妻子主张这些嫖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她同意擅自支出,要求追回这些款项。
据妻子陈述,她发现丈夫每次与失足女性交易时,支付金额都相当可观,单次消费往往达到数千元,总计已超过十万元。她认为,这些钱本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却被丈夫挥霍在非法活动上,严重损害了她的权益。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后认定,涉案女性确实从事卖淫活动,且曾多次与同伴共同为丈夫提供服务。然而,法院并未支持妻子的诉求,认为嫖资属于违法所得,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嫖资需依法上缴至相关部门。徽声在线记者对此案进行了跟踪报道,带您了解案件详情。
原告李女士表示,她与丈夫黄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丈夫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差,而每次出差期间,他都会与一名柯姓女子保持密切联系。
这名女子就是柯某。
直到2024年,李女士在查看丈夫手机时,意外发现了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这才得知柯某的真实身份——一名失足女性。
从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丈夫对每次约会的细节都安排得十分周密,包括柯某的发型、穿着、见面时间、地点以及交易金额等。
更令人震惊的是,丈夫还多次要求柯某带上一名同伴,三人共同进行所谓的“双飞”活动。
付款记录显示,丈夫曾一次性向柯某支付3500元,并备注“高兴,自己高兴就多支付你一点”。还有一次,因进行了“双飞”活动,丈夫支付了6000元。
除了嫖资外,丈夫还承担了路费、服装费(如情趣内衣)以及交易当天的餐饮费用等。
综合计算下来,每次消费金额都接近一万元。
丈夫对柯某的要求极为苛刻,甚至每次都会要求她更换发型。
李女士认为,柯某的行为与第三者无异,严重破坏了她的婚姻关系,更不用说那十余万元的嫖资了。她决心要追回这笔钱。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仔细查阅了柯某的聊天记录。确认她确实是一名失足女性,被多名男子包养,并多次外出接客。
柯某还与同伴讨论过共同“服务”客户的事宜。
在与包养她的男子赴约时,她会详细商量穿着、发型、时间、地点以及价格等事项。
同时,她还接一些散客的“生意”,完全属于卖淫嫖娼的范畴。
法院认为,男子花在柯某身上的钱不属于赠与,而是服务支出。由于这笔钱属于嫖资,是不正当交易所得,即不当得利。因此,原配妻子不应追回这笔钱,而应提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法院已将款项移交给了公安机关。
对于这一结果,李女士表示难以接受。但法院解释称,她的丈夫与柯某之间并非固定包养关系。如果是固定关系,即柯某只有她丈夫一个“客户”,那么就可以视为包养,法律也支持追回相关款项。
然而,事实上柯某还有多名其他男子,既有长期包养的,也有散客,完全是一名彻头彻尾的失足女性。因此,这笔赃款应被收缴,不应退还给任何人。
此外,根据治安处罚法,李女士的丈夫黄某以及失足女性柯某都将面临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这是他们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的后果。
徽声在线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洁身自好,遵守道德底线和法律法规。如果李女士介意丈夫的道德问题,可以选择离婚,但不应试图追回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