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女演员带货阳痿药引争议,虚拟艺人广告市场乱象丛生
2026-09-03 08:09:33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日,一段由虚拟女演员“方桃子”主演的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视频中,“方桃子”向“男友”温馨提醒“早点睡”,同时却意外带货了一款治疗阳痿的处方药,这一举动不仅令人咋舌,更引发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据徽声在线记者独家获悉,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在社交平台上,虚拟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他们以逼真的形象和拟人的口吻,分享着“一日行程Vlog”和“日常生活”,俨然成为了真人艺人的替代品。然而,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一条隐秘的商业变现通道正在悄然运转,打着“永不塌房的idol(偶像)”的旗号,进行着各种商业活动。
徽声在线记者深入调查发现,一些虚拟艺人运营方为了谋取利益,不惜突破底线。他们声称,无需寄送样品,只需提供产品图片,就能让虚拟偶像“亲身”使用美容仪并制作宣传片。更有甚者,明知平台明令禁止AI数字人展示产品使用效果,却仍引导脱离平台进行“水下交易”。此外,还有虚拟艺人的MCN机构发布视频,软性植入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处方药,相关视频在发稿时仍能正常播放,令人震惊。
随着虚拟艺人广告商业化模式的日益成熟,报价体系也逐渐形成。单条广告植入视频的报价高达数万元,成为了一些MCN机构和运营方的重要收入来源。一名头部广告行业人士向徽声在线记者透露,此类虚拟人广告虽然具有较高的成本优势,但也吸引了大量缺乏合规意识的从业者涌入,给市场带来了不小的隐患。
运营方向徽声在线记者提供的美容仪广告视频样片截图。
仅凭产品图,虚拟艺人就能“体验”产品?
在社交平台上,虚拟偶像、虚拟歌手、AI混血模特等虚拟人账号层出不穷。这些账号以第一人称视角发布视频,内容涵盖逼真的Vlog、片场花絮、情侣日常等,账号简介中还附上了商务联系方式和MCN机构介绍,吸引着众多粉丝和商家的关注。
以虚拟艺人“金道宇K-Dowoo”为例,其账号主页显示曾出演AI短剧《糟糕是心动》,出品方还宣称其为“永不塌房的AI”。徽声在线记者通过商务合作联系方式联系上了运营方“AIGC腾达运营”,其自称系偌孑传媒旗下公司。在谈及商业广告合作时,记者提出让虚拟艺人体验式推广一款微电流家用美容仪,工作人员表示美容仪与剧情和人设很搭,并展示了与知名品牌合作的过审未发视频,视频中的虚拟演员直接上脸使用了该品牌乳液产品,效果逼真。
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他们的产品优势在于不需要寄样品,只需提供图片即可,这样可以省下寄样品的成本。为了推进合作,运营方还强调虚拟艺人能呈现出具体的上脸效果,美容仪上的文字产品特效不会有任何畸变,这是他们目前掌握的最先进技术。
视频中的虚拟女演员直接上脸使用乳液,效果令人惊叹。
“您想要视频在哪里发布以及是做品牌宣推还是直播引流切片,我们都能提供专业的方案。”该工作人员进一步介绍道。随后,记者将三张不同角度手握美容仪的照片发给对方,约4小时后,运营方就发来了美容仪的产品建模图和一条22秒的样片。样片中的女性虚拟人正手持同款美容仪清洁面部,外观和花纹几乎与实物无异。
据该运营方介绍,使用旗下“金道宇K-Dowoo”等多位虚拟艺人的形象做软植入剧情广告,2分钟一集的报价为3000元,且价格还可以进一步商议。
徽声在线记者查询获悉,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将正式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这意味着未来这类产品的广告推广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面对同样的美容仪产品,另一位虚拟偶像“豆宝宝”的运营方则给出了不同的反应。他们表示,这款美容仪是否属于医疗器械尚不确定,但虚拟艺人应该不能代言。他们认为AI可以做产品科普类广告,也可以在视频剧情中露出产品,但不能做体验式推荐,无法讲述使用效果。
处方药借虚拟人广告“软植入”,挑战法律底线
在虚拟艺人营销广告中,出现违背客观事实的产品使用画面和表达使用感受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不罕见。一些运营方为了谋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打“擦边球”。
一家名为“小雨互动”的MCN机构工作人员告诉徽声在线记者,现在平台在抓AI账号不能展示上身效果的问题,说是违反广告法了。他们还发来了8月12日平台针对AI仿真人或数字人提出的新内容审核要求,其中明确提及AI仿真人或数字人不得使用产品、不得以第一人称表述产品使用感受、一定不能推广“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的产品。
然而,面对记者的询问,该MCN机构工作人员却表示,如果让虚拟艺人在广告里“使用”面霜,这种内容没办法走平台下单,只能走“水下”。他们解释称,“水下”即不走平台付费合作,至于视频能否在平台发布,他们表示能做软性植入一点,不走平台。
在虚拟艺人广告的实际操作中,不仅美容仪、乳液面霜等产品可以通过虚拟人“亲身使用”来呈现,部分品类更为敏感的产品也同样被推至镜头前,挑战着法律的底线。
虚拟演员账号发布的视频中出现处方药广告,引发争议。
徽声在线记者查询发现,主推虚拟演员片场花絮的视频账号“明明是AI呀”,于7月11日发布的《AI演员情侣挑战同一时间线拍Vlog》中,一位虚拟女演员送了“艾时达口溶膜”给“姐妹”。视频后半段,该虚拟演员再次拿出“艾时达口溶膜”,对“男友”说“早点睡”,随后“男友”表现出惊讶的表情,并将其“公主抱”起来。视频还带上了“OKMAN”“艾时达口溶膜”的标签,明显是在进行软性广告植入。
公开信息显示,“艾时达口溶膜”通用名称为“枸橼酸西地那非口溶膜”,是一种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处方药。据《广告法》规定,这类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不得在普通媒体或社交平台上进行宣传。
虚拟人吃播视频下面附上商品链接,成为新的营销方式。
除了上述领域,虚拟人形象营销广告还出现在了“吃播”领域。徽声在线记者在社交平台注意到,大量虚拟人吃播视频时长基本是10-40秒一集,虚拟人是精致年轻男女或儿童形象,视频搭配AI合成咀嚼音效,吸引着众多观众的眼球。而在视频下方,还会带上“同款商品”的链接,账号主页也有橱窗,橱窗内售卖的商品多为虚拟人所吃的食品,如火鸡面、螺蛳粉、芝士蛋糕、卤猪蹄等,形成了一种新的营销方式。
单条广告植入视频报价数万元,虚拟艺人广告市场火爆
徽声在线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虚拟艺人广告商业化模式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报价体系。单条广告植入视频的报价高达数万元,成为了一些MCN机构和运营方的重要收入来源。
一家名为千珩文化的MCN机构向徽声在线记者提供了旗下数字人账号的8月完整刊例。如虚拟混血模特“梦柯.Cora”粉丝量95.1万,单条植入视频报价7万元,定制视频报价9万元。此外,千珩文化旗下“百变NORA”自称“全网首个AI产品体验官”,粉丝量53.6万,单条植入报价5.5万元,定制报价7万元。“锦云JINYUN”同样定位“AI产品体验官”,植入广告视频报价5万元,定制版6万元。这些报价显示出虚拟艺人广告市场的火爆程度。
千珩文化商务人员向徽声在线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团队做一个AIGC项目,需要一个编导写剧本,然后由制作师拆成细致的脚本,接着“抽卡”,最后交给剪辑师剪辑,最少要三个人。三个人一个月的成本就要3万块钱,再加上一条视频的数据维护就要将近大几千到近一万元,成本分摊到每条广告上,价格自然高涨。
谈及广告审核流程,千珩文化商务人员表示,制作成品首先有内部审核,然后客户审核,最后到平台去审核,基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然而,当记者追问其万一审核出问题怎么办时,对方却表示无非就是视频下架,再重新做呗,显示出对审核流程的轻视态度。
在业内看来,此类虚拟人营销广告虽然具有较高的成本优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名头部广告行业人士告诉徽声在线记者,中小企业请不起艺人明星的话,数字人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但这种“低成本”也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降低了品牌营销门槛,另一方面也让大量缺乏合规意识的从业者涌入市场,给市场带来了不小的隐患。
虚拟数字人“柳夜熙”凭借逼真形象走红网络。
事实上,虚拟人的商业化早在数年前就已在多个平台铺开。2021年,虚拟数字人“柳夜熙”就凭借逼真生动的发丝纹理和手部动作爆火网络。目前,“柳夜熙”的社交账号有近700万粉丝,成为虚拟人领域的佼佼者。
“柳夜熙”背后的操盘公司创壹科技CEO梁子康告诉徽声在线记者,团队推出“柳夜熙”后,在对接广告时会避免涉及体验式表达。在他看来,目前短视频赛道真人剧情内卷严重,超写实虚拟内容天然更容易破圈、获得平台流量扶持。而建模、虚拟场景、人物资产一次制作,可拆分适配海报、短视频、线下快闪、短剧多场景复用,长期综合性价比更高。这也是他们选择虚拟人作为广告主角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梁子康还表示,真人明星、网红塌房、舆情翻车概率不可控,而虚拟IP人设可控、无私生活风险,品牌投放安全感更强。这也是越来越多品牌选择虚拟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原因之一。然而,他也坦言,虚拟人直播带货的追责链条过长,一旦出现虚假话术,品牌方、代运营、虚拟IP方、平台多方责任划分模糊,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
“真正收益方是下单的品牌方”,监管部门与平台方已相继出手
此前,凭借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走红、短短一个月吸粉40余万的虚拟偶像“方桃子”,因一条美瞳推广视频备受争议。视频中,“方桃子”介绍美瞳产品时称“戴了一天都很舒服”“这个美瞳做了高光定轴,可以放心眨眼”。视频播出后,大量网友质疑美瞳不让明星代言,更别说AI如何体验的问题。
争议发酵后,相关广告视频火速全网下架。涉事美瞳品牌“坚果力”所属公司为安徽花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徽声在线记者获悉,目前该公司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而植入了“艾时达口溶膜”广告的视频,如今依旧在社交平台传播,引发着公众的关注和讨论。
“方桃子”发布美瞳产品的视频截图引发网友热议。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泽坤分析称,现行《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界定以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前提,而算法生成的虚拟形象不具备此项资格。然而,虚拟人主体资格的缺失并不等同于其背后运营团队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豁免。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面对日益泛滥的虚拟艺人营销乱象,监管部门与平台方已经相继出手。徽声在线记者搜索发现,今年4月,《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提及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使用数字虚拟人服务时不得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这为虚拟艺人营销广告的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专注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的快思慢想研究院院长田丰向徽声在线记者指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现行监管规则方向正确,但执行方面仍需完善。他举例称,目前有平台对虚拟艺人违规广告的处罚是“账号级”的,而违规收益是“广告主级”的。即账号被封可以换号重来,而品牌方的广告曝光效果已经产生。真正的商业收益方是下单代言的品牌方,他们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义务。
田丰认为,虚拟人在语言生成、口播表现力上的能力扩张速度远快于广告责任认定体系的更新速度,二者之间出现了实质性的时间差。这导致一些虚拟艺人营销广告在挑战法律底线的同时,却能够逃避应有的监管和处罚。
在他看来,“猎奇擦边”内容能通过审核,本质是平台内容分发系统在用“互动数据”替代“合规判断”做决策。这是算法推荐机制与内容合规审核长期割裂的结果。审核团队看的是《广告法》,而推荐算法看的是完播率和互动率,两套系统之间没有真正打通。这导致一些违规广告在获得高互动率的同时,却能够逃避审核团队的监管和处罚。
徽声在线报道
出品:徽声即时
统筹:向雪妮 冯奕然
主笔:徽声在线记者 林诗妍
采写:见习记者 唐进 徽声在线记者 林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