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器》剖析"疑罪从轻"现象:无罪判决为何如此艰难?
2026-08-20 05:55:49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期在追一部名为《重器》的律政剧,其中钱兴良杀妻案的情节,让我观后心情异常沉重。
在这起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坚决否认罪行,然而二审却计划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当辩护律师袁亦方得知这一消息后,他愤怒得几乎失控,立刻从外地赶回北京,找到高院审判长,情绪激动地表示:“必须开庭审理,否则我将上诉至最高院,绝不妥协!”
这是剧中令人印象深刻的第一个场景。
紧接着的第二个场景,更是触动人心。年轻律师陆则铭为了证明钱兴良无法在极短时间内到达案发地点,亲自前往现场,模仿钱兴良的行走方式,完整地走了一遍那段路程。为了更真实地还原现场,他甚至在鞋里放入石子,导致脚部磨破。经过计算,走完那段路竟然需要九个多小时,这显然排除了钱兴良作案的可能性。
法庭上,袁亦方律师慷慨陈词:“定罪必须基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如果证据存在瑕疵,或有其他合理怀疑,却仍要判处死刑,那么合议庭成员将愧对头顶的国徽,不配称为法律人。”
他的话语铿锵有力,但判决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死缓。
不是无罪释放,而是死缓。
合议庭给出的理由是“疑罪从轻”:既然存在疑点,那么就不执行死刑,先保留一条生命,为未来可能的翻案留下余地。袁亦方律师听到这个结果后,对陆则铭说:“你以后可以独立办案了。”随后,他痛苦地将头埋在桌子上。
剧中没有展示他哭泣的场景,但观众可以想象那个画面。
疑罪从轻,究竟是谁在“从轻”?
很多人看完这段情节后,可能会觉得“还好,至少命保住了”。甚至有人认为法院已经相当人道,毕竟在存在疑点的情况下没有判处死刑。
但仔细思考,“疑罪从轻”这四个字,真正从轻的是谁?
如果确实存在疑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疑罪从无——判决无罪。因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就是“宁可错放一千,不可错杀一个”。证据不足时,就应该释放被告人。
而“疑罪从轻”则意味着,虽然怀疑被告人有罪,但证据不够确凿,因此不判处死刑,而是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先将人关押起来。
实际上,从轻的不是被告人,而是法院自身。
因为判决无罪意味着前面的侦查、起诉工作全部出错,需要追责、赔偿,甚至影响面子。而判决死缓,则可以先将人关押,保留生命,谁也不用承担责任——万一未来真凶出现,还可以说“我们当时就留了余地”。
这种判决被称为留有余地的判决,说白了,就是不敢担当的判决。
不敢判无罪的,不仅仅是法官
剧中将原因归结为“舆论压力”和“受害人家属闹访”,似乎只要法官胆子大一些,就能判决无罪。
但现实远比这复杂。
一个无罪判决,意味着侦查机关办了错案、检察机关诉了错案。这背后涉及一整条链条的考核指标、绩效评价,甚至个人前途。不是法官一个人就能决定的。
此外,“错案追究”制度本身,有时反而成为了一种束缚。判决有罪,即使未来翻案,也可以说是“当时证据条件所限”;而判决无罪,则相当于当庭打了侦查和公诉的脸,立刻就要有人负责。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该如何选择?
因此,袁亦方律师的痛苦,并非输给了对方律师或证据,而是输给了一整套无人敢率先站出来的系统。
他最后想退出这个行业,并非因为输了一个案子,而是因为他看清了,有些案子,即使证据再扎实、辩护再精彩,也赢不了。不是法律上赢不了,而是现实里赢不了。
但总有人仍在坚持
剧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陆则铭。
这位年轻律师,为了核实一个关键时间点,亲自跑现场,模仿当事人的状态完整地走了一遍。这种看似笨拙的方法,这种死磕细节的劲儿,在很多人看来可能很傻。
但刑事辩护恰恰需要这种“傻劲儿”。
你不可能指望每个法官都有勇气顶住压力判决无罪。你能做的,就是把每一个疑点砸实、把每一份证据掰开揉碎、把每一个程序违法的地方指出来——做到即使法官不敢判决无罪,也不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先保住生命,再谈其他。
这听起来很无奈,但这就是真实的刑辩生态。很多时候,你不是在追求完美的胜利,而是在争取不那么糟糕的结果。
而恰恰是这些“不那么糟糕”的结果,在一点点推动着法治的进步。每一个死缓改判的背后,都可能是未来某一天无罪判决的伏笔。
即使袁亦方律师退出了,但陆则铭仍在坚持。
这就是希望。
作者:邹玉杰律师(徽声在线特约法律评论员)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市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亳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以法律之名,守护正义之光!
#药都刑辩·圆桌派#
#皖北地区刑事辩护的佼佼者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