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8年3个女儿均非亲生”离婚案细节曝光:女儿带路找到第三者,男方不主张抚养权索赔31万,女方称因离婚未成出轨
2026-08-17 02:38:1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一段维持了八年的婚姻,竟隐藏着令人震惊的秘密——三个女儿均非亲生。8月17日,这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离婚案将在陕西汉中正式开庭审理,再次将公众的视线聚焦于婚姻信任与家庭责任这一沉重话题。
8月14日,原告韦先生在接受徽声在线记者独家专访时,首次披露了与妻子及第三者当面对质的惊心细节,让这起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据韦先生透露,第三者系一名在商场监控室工作的保安。当他根据女儿提供的线索找到对方时,这名保安竟毫无避讳地承认了与妻子何女士的不正当关系。
“我对不起你,这个女人什么样,难道你不清楚吗?难道她只跟我一个人这样吗?”第三者的这番反问,如同一把利刃,彻底刺穿了韦先生八年的婚姻幻梦。
随后,韦先生愤怒地找妻子当面对质,却遭遇了更加激烈的反应。家中电视机、电脑等电器被砸得粉碎,一片狼藉。在韦先生眼中,妻子的行为表明她“心理和认知中根本没有家庭,更没有孩子”。
谈及如何找到第三者,韦先生透露了一个令人心碎的细节——是年仅几岁的女儿带他找到的。这个本应无忧无虑的孩子,竟对母亲出轨对象的上班地点了如指掌,甚至能准确带领父亲找到那个偏僻的地方。“孩子知道的比我还多。”韦先生悲痛地说。
时间回溯到2026年4月,在浙江宁波工作的韦先生偶然刷到网上关于“孩子非亲生”的新闻,联想到妻子长期以来的反常行为——如拔掉行车记录仪电源、关闭家中监控等,心中不禁泛起疑云。于是,他决定做亲子鉴定以揭开真相。
他分批将三个女儿的样本寄往广州一家权威鉴定中心。等待结果的日子里,他内心充满了煎熬。最终,鉴定结果如晴天霹雳——三名女儿均与他无血缘关系。韦先生向记者坦言,今年4、5月刚知道真相时,他曾试图保持冷静,希望体面地解决这一问题。
“我很平和地在跟她沟通,我想的是把婚离了,你坦诚告诉我孩子生父是谁,你过去犯了哪些错误,不要影响到孩子正常的生活。”韦先生回忆道,那时的他仍抱有一丝幻想,希望妻子能迷途知返。
他甚至提出,这件事“就我跟你和我爸妈知道,甚至我爸可能都不知道,就我们三个人知道就可以了”。“如果这个事情当时谈妥了,我可能连赔偿都不会要了。”韦先生的这番话,透露出他对这段婚姻的无奈与失望。
然而,妻子的态度却让他彻底心寒——“她甚至在直播的时候说我伪造亲子鉴定”。在这种情况下,韦先生被迫选择公开家丑,走上了司法起诉的道路,也将自己推向了公众视野。
韦先生的诉讼请求明确而坚定:解除婚姻关系、返还八年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1万多元。
他详细阐述了各项诉求的依据:首先,要求全额退还2018年结婚时支付的10万元彩礼;其次,要求女方按法律标准赔偿8年来“欺诈性抚养”产生的相关费用;最后,针对欺诈性抚养给其本人及家庭造成的精神伤害和误工损失,主张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韦先生还心痛地透露,“3个女儿都是我妈一手带大,我妈在老家把大女儿带到4岁,小孩会走路说话了才送到我们身边。双胞胎女儿出生后,也是我妈在带。我妈知道3个小孩都不是我亲生的,受到很大打击。”
据徽声在线报道,韦先生妻子侯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在婚姻生活中过得很辛苦,“2024年的时候我就和他闹过离婚但没能成功,所以就选择出轨。当年第二次怀孕的时候我一度想打掉,但丈夫一直阻止我。后来我把这对双胞胎当成修复我们关系的情感连接,而且我一直认为这对双胞胎是他亲生的。现在我们的离婚官司马上开庭了,我只希望能跟他一刀两断。”
对此,韦先生坚决表示是“胡说八道”,认为妻子的说法完全是在推卸责任。
受访者供图
男方母亲心愿:希望留下一个孙女
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韦先生表示自己与侯女士有过私下协商。但是侯女士态度强硬,“你去起诉,我只认司法鉴定,我不认你说的。”于是,今年7月,双方再次进行了亲子鉴定,“司法鉴定结果和我之前做的完全一致。”
韦先生表示,自己很庆幸结果是一样的。在4月至7月这段时间,自己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因为她一直咬定孩子就是我的,所以我很被动。她和其他人说我是做的假的鉴定故意污蔑网暴她,我也陷入了自我怀疑,一度怀疑是我自己做错了,和我妈确认了不下20次。”
“我当然很希望大女儿是我的,毕竟8年时间了,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韦先生感慨地说,自己的父母为这三个孩子倾注了无数心血,“大女儿四岁前一直是由自己母亲带的。”“在西安做司法鉴定时,她带着大女儿来现场,完全没有和我妈打招呼,我妈说感觉心凉了一半。”
韦先生还透露,自己的母亲是被抱养的,所以一直觉得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那天离开的时候,我妈跟我说,我总有一天会老的,想留一个孩子。她怕等她走后,没有一个人能为我养老。”
“可事实是,我是最没有资格去抚养的。孩子可能还给女方,或者女方将来把孩子给别人抱养,我都没有资格去主张抚养。”韦先生无奈地表示。
律师解读:涉及欺诈性抚养,法律有明确规定
“我现在没有什么想法。最后对我来说,我想要的结果其实也不过是她所达到的目的而已。孩子不是我的,婚也离了,钱她可能也没有能力给我。我还能主张什么?”韦先生的话语中透露出无尽的疲惫与无奈。
当事人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告诉徽声在线记者,当事人韦先生的诉求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解除婚姻关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他与侯女士的婚姻关系。二、返还抚养费:要求侯女士返还其支付的抚养费共计115000元。三、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四、承担费用:要求本案的诉讼费和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
“侯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隐瞒子女与原告无血缘关系的事实,导致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多年的抚养义务。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同时也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权。在法律层面,这属于典型的欺诈性抚养行为。”付建律师解释道。
他进一步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五项规定,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这些法律规定,侯女士需承担返还抚养费及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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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新闻网、第一现场、潮新闻此前报道
编辑 | 刘栩蓉、实习生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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