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短剧女主“方桃子”美瞳广告风波,下架背后有何隐情?
2026-08-12 03:45:13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期,一部名为《被裁掉的女孩》的AI短剧在网络上迅速走红,引发了广泛关注。据徽声在线了解,该剧在单一短视频平台上的播放量已经突破了2.8亿次大关。这部热门短剧不仅剧情引人入胜,更捧红了剧中的虚拟女主角——“方桃子”,使其成为了网络上的新晋焦点。
然而,真正将“方桃子”推至网络流量巅峰的,并非仅仅是这部短剧本身,而是其抖音账号上发布的一条美瞳广告视频。在这条视频中,“方桃子”以生动的口播方式,介绍了某款美瞳的舒适度,如“戴了一整天都感觉非常舒适”、“这款美瞳采用了高光定轴技术,眨眼时无需担心移位”等,通过剧情化的方式巧妙地进行商业推广。
这一举动迅速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和质疑。有网友提出,AI虚拟人并没有真实的眼睛,它们如何能够试戴美瞳?又如何能够拥有“佩戴一整天都很舒适”的真实体验呢?这样的广告代言方式是否合适?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网友们的疑问和担忧并非空穴来风。据法律界人士分析,AI虚拟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确实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这主要是因为,AI虚拟人既不属于“自然人”范畴,也不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类别,因此在使用其进行广告代言时,实际上模糊了法律条款所规定的主体资格,同时也难以保证代言内容的“真实性”。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这一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广告代言人”的定义。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进行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显然,AI虚拟人并不符合这一定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美瞳在我国被归类为第三类最高等级的医疗器械。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医疗器械广告是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或证明的。这一规定进一步凸显了AI虚拟人代言美瞳广告的违法性。
对此,法律界人士进一步指出,尽管AI虚拟人作为虚拟形象可能不受广告法中广告代言人条款的直接约束,但广告主仍然需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广告主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国广告法还规定,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如果造成消费者损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代言人(如果适用)都需要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归根结底,广告宣传中的某些场景或许可以虚拟化处理,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却是绝对不能打折扣的。真实,永远是广告宣传的铁律和基石。
或许,这正是“方桃子”主页上的相关广告视频如今已经无法搜索到的原因所在。
原标题:《AI短剧女主“方桃子”代言美瞳广告,为何下架?》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