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热议,内娱女星再陷版权风波
2026-03-31 22:51:42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又一位内娱新星,陷入了舆论漩涡。
3月29日傍晚时分,李荣浩在微博上连续发声,直指单依纯未经授权演唱其作品《李白》。
在未获得《李白》正式授权的情况下,单依纯强行在公开场合演唱了这首歌。
面对指责,单依纯于次日凌晨发表长文,承认错误并表达歉意,同时承诺将依法进行赔偿。
然而,这场风波并未因此平息。
李荣浩并未选择息事宁人,而是态度坚决地进一步批评了单依纯及其粉丝的行为,认为这些行为对他造成了伤害。
双方关系彻底破裂。
随着舆论的发酵,单依纯不仅遭到了全网的批评,李荣浩也受到了部分网友的质疑……
此外,吴向飞、庞麦郎(尽管后来本人否认)等也纷纷加入讨论,借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这本是一起版权纠纷,为何会演变成如此局面?
徽声在线深入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他们之间的争执,远不止版权那么简单……
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剖析这一事件。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事件的起因。
李荣浩与单依纯的交集,最早可追溯到2020年的《中国好声音》。
当时,单依纯参加节目时,李荣浩虽未转身,但明确表达了对她演唱能力的肯定。
他评价道:「她的嗓音独特,未来能带来很多精彩。」
此后,单依纯迅速走红。
从选秀冠军到音综常客,再到年轻一代歌手中的佼佼者,她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都在不断攀升。
直到去年5月,在《歌手》舞台上,她改编并演唱了李荣浩的《李白》。
这一版的《李白》无疑成为了内娱的一大热点。
网络上热议不断,有人认为这是对老歌的创新改编,也有人觉得过于炫技,难听至极。
由于李荣浩曾表示,《李白》是他最不喜欢的自己的作品之一,
网友们也纷纷调侃,「李荣浩当年没转身,单依纯这是来报复了。」
「如何呢又能怎」这一热梗迅速走红,各种模仿、二创剪辑视频层出不穷。
然而,作为原唱的李荣浩,却始终未对此事发表公开看法。
当记者询问单依纯关于李荣浩的评价时,她笑着表示自己没有李荣浩的微信。
从公开信息来看,两人之间并无明显的私人恩怨。
直到3月29日,单依纯正在举办个人演唱会期间,
李荣浩突然在微博上发长文,指责单依纯在版权邀约被拒的情况下,强行侵权演唱。
他在文中回忆了两人相识之初的善意,以及《歌手》时期他选择保持沉默的原因。
最终,他言辞激烈地质问,「你是来报仇的?」
当晚的第二场演唱会,单依纯没有再演唱《李白》。
凌晨时分,她发长文回应,承认在实际未获得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演唱了《李白》。
她解释说版权工作由主办公司负责,自己事后才得知情况。
她承认自己对侵权行为负有责任,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至此,法律事实已经十分明确。
尽管李荣浩后来表示「这个事暂且这样」,
但他还是隔空喊话,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单依纯,我的私信被骂得有多惨,言语之恶毒我就不给你展示了」。
他拒绝接受道歉,也不要赔偿。
「我不需要,我要是想要钱,我从一开始就会授权给你……」
这一结果直接导致舆论分裂成了两派。
一派批评单依纯。
他们认为,没拿到授权就演唱,就是触犯了行业红线,没什么好辩解的。
另一派则对李荣浩的处理方式表示不解。
他们认为,侵权归侵权,直接走法律程序就行了,何必在微博上闹得沸沸扬扬。
该起诉起诉,该索赔索赔,这样才是最稳妥的解决方式。
徽声在线能理解李荣浩的愤怒。
被侵权的创作者,当然有资格表达愤怒。
尤其是这种明确拒绝过,最后还是眼睁睁看着自己作品被唱的情况,换谁都会感到不舒服。
但坦白说,我也能理解一部分人为什么会觉得别扭。
因为版权问题,终究属于法律问题。
法律问题最稳妥的解决方式,还是通过合同、证据、律师、诉讼等途径。
赔偿多少、责任归谁、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主办方和艺人如何分担责任,理论上都应该在规则框架内解决。
微博上互相喊话、公开定性,很难解决实际问题。
它真正放大的不是事实和规则,而是情绪和立场。
毕竟,类似这种版权纠纷,在内娱并不罕见。
当年旭日阳刚靠翻唱《春天里》走红,甚至登上了春晚舞台。
之后,汪峰公开要求他们停止在大型商业演出等场合继续演唱这首歌。
当时舆论也是撕得不可开交。
有人支持汪峰维权,认为词曲作者的权利本就应该被尊重;
也有人共情草根出身的旭日阳刚,骂汪峰「小气」「不近人情」,觉得「你自己没唱火,别人唱火了就急了」。
虽然后来汪峰获得了法律支持,维权成功。
但当年,央视主持人张泉灵曾评价此事为「双输」:
「汪峰在占理的情况下,出现了公关危机,形象受损。旭日阳刚失去了《春天里》,至少短期商业价值下降。」
类似的,还有张磊和马頔的《南山南》之争。
张磊在《中国好声音》唱《南山南》走红后,又在后来商演中多次演唱这首歌。
马頔作为原创音乐人,指认对方侵权,本是合情合理。
但却引来张磊的粉丝冷嘲热讽:
「一些音乐人啊,写的歌不被人唱也恼火,被人唱了又说人家侵权。」
「张磊没唱之前,这歌默默无闻,现在唱红了,原唱演出费也水涨船高,却反过来告人家。」
还有李代沫唱火曲婉婷的《我的歌声里》,也招来了同样的骂声。
明明是法律层面一目了然的事,却还是闹得沸沸扬扬,争执不休。
发现了吗?每次发生这种事,人们争论的焦点往往不是「有没有侵权」,而是谁更红、谁更有理、谁更符合大众审美……
版权之争背后,本质上,是创作权、审美权和话语权的三重冲突。
单依纯、李荣浩的这次版权纠纷就很典型。
李荣浩的不满,显然不仅仅因为「侵权」。
若只是单纯的手续没办妥,后续补授权、补赔偿,多加沟通,事情未必不能友好收场,这在圈内也很常见。
不久前,贾樟柯就刚刚经历了这么一遭,误发了未经授权的海报之后,才匆匆补了授权。
但在单、李这次事件中,从李荣浩的第一次公开表态就能看出:
他介意的除了侵权问题,更有对单依纯改编版本的不理解、不认同、不喜欢。
他拒绝给单依纯授权,言下之意也很明显:
之前收了版权费,改得难听我也忍了,没吭声;
现在没有给授权又强行拿去商业演出,且依然沿用那套我不认可的表演风格,这就太过分了。
这次真正点燃舆论的,也恰恰就是这段态度鲜明的表述。
因为它二度引爆了关于单依纯版《李白》的审美之争。
去年单依纯版《李白》火的时候,很多人就因为「好不好听」这个问题争执不下。
有人觉得艺术,有人觉得难听。
审美是主观的事,争不出对错。
但问题是,在流量时代,热度往往会成为评判的标准。
在短视频的病毒式传播下,「如何呢,那又怎」被切片、被二创、被鬼畜、被模仿……
《李白》这首歌,确实算是重新火了一把。
很多网友就此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
「单依纯帮李荣浩唱火了这首歌。」
因此,李荣浩这次的不满,或许不仅仅针对单依纯个人。
更像是在对抗一种越来越普遍的行业心态:
原创者只拥有署名,传播价值却可以被后来者按热度重新分配。
也就是说,维权背后,是对「审美权」的争夺。
创作者不仅介意作品的归属,也介意作品被怎样呈现、被怎样理解、被怎样代表。
固然,法律保护的是权利,不是品位。
原作者肯定无法让所有人按自己喜欢的方式理解作品。
可是在现实情感上,这种需求又合情合理的。
一首歌被改得更火、更受年轻人欢迎之后,原作者面对的,更有一种「你已经落伍了」的情感暗示。
于是,事情就进入另一个层面——话语权之争。
一旦种种对立、冲突的情绪被释放在互联网环境中,饭圈和营销号全面入场。
就不再是两个音乐人之间的私人纠纷,而变成了公关战、立场战、话语战。
支持李荣浩的人,开始列举他过往的各种正面言行,夸他真性情、有原则、有底线。
与此同时,大量视频截取单依纯的舞台表情、肢体动作,从唱法、姿态到外形一起嘲讽。
支持单依纯的人,则反过来攻击李荣浩的表达方式。
吐槽他微博逻辑混乱、不打标点、情绪化输出、说教味太重……
顺便再翻出《乌梅子酱》,继续用「歌土」「审美差」去反打。
版权纠纷就被推到了审美、道德、甚至代际、性别等层面。
好像潜台词是,如果改得更高级、更受欢迎、审美上更被接纳,侵权这件事就没这么严重了。
这不只是音乐圈的问题,影视、综艺、文学……几乎所有内容生产领域都有这样的问题。
像郭敬明、于正这种,侵权实锤,但还是有粉丝认为抄袭让原作更火了。
正是有人拥护,二人拒不道歉。
直到多年以后,156位导演编剧联名抵制,他们才最终认错。
我们必须承认——
无论改编质量、翻唱水准和作品热度如何,都不该构成侵权的理由,创作者的著作权都必须得到尊重。
毕竟,在这个急功好利的时代,原创力是珍贵的,也是稀缺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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