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7月1日起上调公职人员基本工资至253万越南盾
2026-05-19 03:46:12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越南政府近日宣布,自7月1日起,将官员、公务员以及军人的基本工资标准从原先的234万越南盾提升至253万越南盾,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改善公职人员的待遇水平。
5月15日,越南政府正式颁布了第161号法令,该法令详细规定了官员、公务员和军人新的基本工资标准以及相应的奖金制度,为公职人员的薪酬体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此次基本工资调整的范围相当广泛,涵盖了在党、国家机关、祖国阵线机关、祖国阵线下属的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中央、省、市、乡、区、特区、经济特区等各级政府机关、组织和公共服务单位工作的人员,同时军队人员也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以2025年5月在岘港市行政中心工作的公务员为例,他们将直接受益于此次工资调整。
具体来说,领取新基本工资的人员包括从中央到乡级的各级官员和公务员,公共服务单位的雇员,在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在国家预算资助的社团编制内工作的人员,确保了公职人员薪酬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外,人民军队的军官、职业军人、国防工作人员、国防公务员和合同工,人民公安的军官、领取薪俸的士官、警察和合同工,密码机构工作人员,陆军士官和士兵,公安士官和义务兵,以及乡村和居民区的兼职人员,也均有资格享受此次基本工资的增长,体现了政府对各类公职人员的关怀和重视。
政府还明确规定,对于目前实行中央特殊财政收入机制的机关单位,2026年6月官员、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工资及额外收入与特殊财政收入机制修改或废除后7月1日起的工资之间的差额,应予以保留,以确保公职人员的收入不受影响。
在这些特殊机制被修改或废除之前,自7月1日起,月薪及额外收入将按照特殊机制下253万越南盾/月的基本工资进行计算,但不得超过2026年6月的工资及额外收入水平(不包括因晋升时职级工资系数调整而产生的工资及额外收入),从而保证了薪酬调整的平稳过渡。
对于因特殊财政及收入机制的修改或废除而导致2024年6月工资及额外收入与2024年7月1日工资之间存在差额的机关单位,政府将根据2026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的增长比例,相应减少该差额,以进一步平衡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
如果根据上述原则计算后,2026年7月1日起的工资及额外收入低于一般工资水平,则将适用一般工资制度,确保公职人员的收入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基本工资是计算官员、公务员、公共部门雇员和武装部队人员工资的基础,其计算公式为:工资 = 基本工资 × 工资系数。同时,基本工资也是确定公共部门诸多津贴(例如职位津贴、地区津贴、资历津贴等)以及其他政策和规定的基础,对于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法令将自7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