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沛颖直播不当言论引风波 刘浩存维权,律师解读名誉侵权与刑事风险
2026-08-24 17:02:30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徽声在线讯(庄自修/文)8月24日,一场由演员韩沛颖在直播中的言论所引发的风波,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在直播进行期间,当弹幕中提及刘浩存时,韩沛颖竟脱口而出:“她14岁就跟某某导了”。这一极具暗示性的表述,其录屏片段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瞬间引发了大量网友的热烈讨论,各种猜测和质疑声此起彼伏。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舆论的压力如潮水般涌来。韩沛颖随后在微博上发布了致歉声明。她解释称,由于近期工作压力实在过大,在直播时情绪突然上头,导致自身表达不够清晰、措辞也极为欠妥。她强调自己并非有意针对刘浩存,对于此次事件给刘浩存以及受到冒犯的观众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她表示深深的歉意,并郑重地向他们道歉。
然而,韩沛颖的道歉并未平息这场风波。紧接着,刘浩存一方迅速发布了律师声明。声明中明确指出,韩沛颖所发表的这一不实且具有误导性的言论,已经涉嫌侵犯了刘浩存的名誉权。工作室表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呼吁相关平台对涉及此次侵权的内容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以维护刘浩存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次艺人直播言论所引发的争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从专业法律角度进行了深入解读。
付建律师指出,韩沛颖在公开直播这一具有广泛传播性的场合中,发表了带有虚假暗示、能够误导公众的不实内容。这种言论对刘浩存造成了负面的社会评价。要知道,刘浩存作为公众人物,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公开影响力。该言论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后,足以降低刘浩存的社会声誉,已经完全满足了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对于网友们普遍关心的“公开道歉是否可以免责”这一问题,付建律师进行了详细解释。他表示,公开致歉确实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将其作为从轻考量的情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开道歉就可以抵消或者免除侵权责任。即便当事人主动进行了道歉,受害方依旧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一系列措施。
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情绪上头、无主观恶意”的辩解理由,律师明确表示,情绪失控、无心之举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免责或者减责事由。在公开的网络场景中,行为人发表不当言论,本身就存在主观过错。而且,该言论客观上已经造成了他人名誉受损的实际后果,侵权事实已然成立,不能因为所谓的“情绪原因”就减免其应承担的责任。
付建律师还介绍说,一旦名誉侵权成立,侵权方需要承担完整的民事责任。这包括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删除相关的侵权视频以及剪辑片段、公开进行赔礼道歉、赔偿受害方相应的损失等。这些措施旨在尽可能地弥补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

同时,律师也特别提示广大网友,此类网络不实言论并非仅仅停留在民事纠纷的范畴。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升级为刑事诽谤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浏览量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转发量达到500次以上,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追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也提醒大家,在网络空间中要时刻保持理性和谨慎,不要随意发表不实言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