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队应否申诉?中超VAR判罚引争议,谢文能有效进球遭误判
2026-04-25 15:28:29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4月17日夜晚,中超联赛第6轮赛事激战正酣,山东泰山队与伤兵满营的上海海港队最终以1-1握手言和。就整场比赛的呈现而言,尽管克雷桑带伤上阵并展现出了不俗的竞技状态,但山东泰山队整体表现却难言出色,从球员间的团队配合到教练组的战术调整,均暴露出诸多问题。
然而,即便表现欠佳,泰山队仍握有赢得比赛的良机,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争议点便是谢文能的进球被判无效。值得一提的是,在本赛季开赛前,中国足协已明确公布了统一的判罚标准,按照该标准,谢文能的这一进球理应被认定为有效。
让我们先来细致回顾一下这一进球的全过程。
比赛进行到第13分钟时,谢文能与泽卡在前场展开积极逼抢,形成了颇具威胁的进攻态势。在泽卡转身的瞬间,傅欢果断下地,做出了主动的铲球动作。
此时,谢文能确实处于越位位置,但需明确的是,越位位置并不等同于越位犯规。
紧接着,傅欢铲球后,皮球意外地滚到了谢文能身前,谢文能迅速插上,以一记精准的左脚兜射远角,成功破门。
根据2025-26年度的足球竞赛规则,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在对方球员有意触球的情况下,并不被视为获利得益,这其中包括了故意手球之后的得球情况。
那么,在泰山队的这次进攻中,傅欢的处理球是否应被认定为有意触球呢?
足球竞赛规则明确指出,“有意触球”是指球员具备控制并以下列方式处理球的可能性:一是向同队球员传球,二是成功控制球,三是通过踢球或头球的方式将球解围。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处理球的球员在过程中出现了失误或失准,这并不能改变其“有意触球”的事实认定。
也就是说,尽管傅欢的处理球出现了后续失误,导致皮球被谢文能获得,但这并不能改变其在无对方球员干扰的情况下,有意触球完成解围的本质。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本赛季中超联赛开赛前,中国足协已于3月5日公布了今年足协对各级联赛的判罚统一尺度标准。
在涉及越位部分的判罚标准中,有一个极为相似的案例视频。
在陕西联合与南通支云的比赛中,足协的判罚标准明确认定:红队13号球员接得对方球员有意触及而来的球,不应视为获利得益,不构成越位犯规,判罚决定为不犯规。
然而,在泰山队的这场比赛中,却出现了同样的铲球、同样的越位位置处理球进球被边裁举旗示意越位的情况。但按照足协的制定标准,这并不应被视为越位获利得益,进球理应有效。
边裁举旗本身并无问题,因为越位位置是客观存在的,且边裁在短时间内难以做出全面考虑。
但作为VAR裁判,情况则截然不同。他们拥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回溯,并有足协的统一标准作为依据,却最终做出了错误的认定,导致谢文能的进球被判无效。
试想,如果这个进球被认定有效,山东泰山队或许能早早打开局面,比赛的策略和结果都可能会因此而截然不同。
在解说比赛时,刘越认为裁判吹掉这个进球的理由可能是傅欢是在压力之下被迫处理球,因此取消了进球。但这一解释显然难以服众。
如果结合足协公布的判罚标准来看,傅欢的处理球与白队球员的铲球在方式和滚动路线上都极为相似。且傅欢在处理球前,泽卡并未对其有任何干扰动作,因此傅欢并非被迫处理球导致的失误。按照足协的统一标准,谢文能的进球被判有效才更为合理。
据悉,目前泰山俱乐部已经收到了相关材料,但是否提出申诉仍不得而知。
另外,笔者还想多说几句,本赛季泰山队的表现确实不尽如人意,这场比赛也未能展现出应有的水准。从俱乐部的管理到教练组的执教能力,都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其中的缘由,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