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地铁内被挡水板绊倒索赔27万,法院:已尽安全义务,驳回诉求
2026-04-17 17:43:27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在暴雨蓝色预警发布期间,一位乘客在乘坐地铁时遭遇意外——被电梯口的挡水板绊倒并导致骨折,随后该乘客以地铁运营方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27万余元。然而,经过北京房山法院的细致审理,法院认为地铁运营公司已采取了合理的警示与安全保障措施,乘客摔倒受伤主要是由于自身未能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因此最终判决驳回了乘客的全部赔偿请求。
周女士,居住在北京市某小区,是地铁的常客。2025年8月,正值北京的雨季,暴雨蓝色预警频发。为了应对可能的汛情,地铁运营公司在各站点增设了挡水板等防汛设施。
资料图 CFP供图 (仅为示意,与事件无关)
某日,周女士在地铁站准备搭乘升降直梯时,不慎被设置在直梯门口的挡水板绊倒,整个人摔倒在轿厢内。地铁站的工作人员迅速反应,第一时间上前提供帮助。随后,周女士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医生诊断,她左腓骨远端骨折,并伴有其他伤情。
周女士认为,挡水板处缺乏明显的警示标识,且没有地铁站工作人员主动提醒,自己因此受伤完全是地铁运营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结果。于是,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地铁运营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在内的各项费用,总额达27万余元。
面对周女士的指控,地铁运营公司则表示,在暴雨蓝色预警期间设置挡水板,是出于应对特殊气象灾害、保障公共通行安全的合法防汛措施。同时,公司已经通过铺设防滑垫、摆放黄色警示牌等多种方式,向乘客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地铁运营公司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信息来源:徽声在线、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