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坏种?女子用自己名字开卤菜店,被索赔50万!说她店名侵权
2026-04-11 15:15:0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真李逵遇上“假李鬼”?
近日,成都大姐卤菜店被告侵权一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大姐做梦都没想到,用自己名字当店名,竟然被人告上法庭,还得赔偿50万!
随着事情发酵,更多内幕扒出,法院最终判决更让网友直呼:大快人心……
成都50岁大姐“飞来横祸”,突遭50万天价索赔
事情还要从成都的一位刘女士开的卤菜店说起。
50岁的刘女士,在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开了家卤菜店。
因为家里有六姊妹,自己排行老四,不管是街坊邻居,还是家里人,都习惯叫她“四姐”。
四姐没什么大本事,就凭着一手好手艺,专心做手撕兔。
她的卤菜店,没有华丽的装修,没有夸张的宣传,全靠口味和实在,慢慢在周边攒下了名气。
久而久之,“四姐手撕兔”的名号,在附近街坊邻里间越叫越响。
来买卤菜的,大多是回头客,冲着的就是四姐的手艺,还有这份接地气的亲切。
结果,天有不测风云,2025年四姐突然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
而起诉她的,是一家来自扬州的餐饮有限公司。
对方声称,四姐卤菜店的“四姐”二字,侵犯了他们公司的“四姐”注册商标权,张口就要索赔50万。
50万,对于一家小卤菜店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
四姐一辈子勤勤恳恳,起早贪黑做卤菜,一年也赚不到这么多钱。
更让她委屈的是,自己用了一辈子的俗称,怎么就成了别人的“专属商标”?
而随着事情发酵,更多内幕曝光后,网友忍不住唏嘘: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更多内幕曝光,原来此“四姐”非彼“四姐”
原来,这家扬州餐饮公司的“四姐”商标,最早是2011年由重庆一位李某某注册的。
而它的核定使用范围包括方便食品、广告销售、餐饮住宿等类别。
但是,四姐的卤菜店,主营的是现场制作、打包售卖的手撕兔,属于熟食加工范畴,和对方的根本不是一个赛道。
一个是开在社区的小卤菜店,一个是做火锅的餐饮公司,八竿子打不着边。
更关键的是,四姐使用“四姐”作为店名,完全是因为这是自己的俗称,是街坊邻里叫了几十年的称呼。
她的卤菜店,也注册了属于自己的商标,只是简称“四姐”,根本没有刻意模仿或抄袭对方。
反观这家扬州餐饮公司,自从2016年受让了“四姐”商标后,就没有规模化、常态化地使用过。
说白了,就是抢注了一个商标,然后守株待兔,专挑小商家“碰瓷”索赔。
更何况,本来在川渝地区,“某姐”、“某哥”、“某嬢”这样的称谓遍地都是。
尤其是在餐饮行业,既能拉近距离,也能体现店主的个人特色,是再接地气不过的叫法。
就因为有人抢注了“四姐”这个商标,就不让普通人用自己的俗称开店?这简直是强盗逻辑!
照这个道理,是不是以后叫“张姐”“李哥”的人,都不能开餐饮店了?
直到2026年初,,成都高新法院才做出了一审判决。
而判决结果公布后,网友纷纷直呼大快人心……
法院判决结果公布,网友直呼大快人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认定商标侵权的核心,是基于“是否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而四姐的卤菜店和扬州餐饮公司,根本不存在这种混淆的可能。
首先,两者的经营类别完全不同。
其次,“四姐”这个商标的显著性很弱。
再者,扬州餐饮公司无法证明,自己在2016年后,规模化、常态化地使用过“四姐”商标。
一个自己都不怎么用的商标,凭什么去起诉一个一直在合理使用自己俗称的小商家?
最终,法院判决四姐的卤菜店不构成商标侵权,同时也认定扬州餐饮公司主观上没有恶意,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双方都没有上诉,这场荒唐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看到这个判决结果,真的大快人心!
因为这不仅是四姐的胜利,更是对那些恶意抢注商标、碰瓷小商家的人的有力打击。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但绝不会纵容这种投机取巧、趁火打劫的行为。
这场看似简单的商标侵权纠纷,背后反映的,却是当下很多小创业者面临的困境。
越来越多的人,钻法律的空子,抢注常见词汇、人名、地名作为商标,然后专门起诉小商家,靠索赔牟利。
就像四姐这样,一个普通的创业者,勤勤恳恳做生意,没招谁没惹谁,就因为用了自己的俗称当店名,就被索赔50万。
这段时间,她既要打理店铺,又要应对官司,身心俱疲,小店的生意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更让人无奈的是,很多小创业者,根本不知道开店取名还要查商标,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可能已经被别人抢注。
等收到法院传票时,才恍然大悟,可此时已经陷入了被动。
有人说,这是商家依法维权,无可厚非。
可,依法维权和恶意碰瓷,有着本质的区别。
真正的维权,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把商标当成敛财的工具,去压榨那些弱小的创业者。
结语
这场纠纷,四姐赢了,但还有很多和四姐一样的小商家,正在经历着类似的困扰。
法律既要为创新赋权,也要为市场赋能。
只有厘清商标权的边界,才能真正激发市场活力,每一个创业者才能安心做事、放心创业。
毕竟,我们尊重知识产权,但更要保护那些本本分分、脚踏实地的普通人。
大家觉得刘四姐和扬州公司究竟是更有理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
1、封面新闻2026年4月8日《家中排行老四,凭啥不能叫“四姐”?一卤菜店使用“四姐”二字被索赔50万,法院判了!》
2、四川日报2026年4月9日《卤菜店叫“四姐”就被索赔50万?商标保护不是“碰瓷”工具》
但为提升文章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请理智阅读,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