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房产纠纷牵出学籍冒名案:弟弟举报哥哥后七年拉锯战,二审开庭在即
2026-09-14 19:24:29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日,一桩涉及“兄弟房产纠纷与学籍冒名顶替”的复杂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12日,涉事弟弟唐向西(化名)接受徽声在线记者专访,首次公开回应事件核心争议。
针对哥哥唐向东(化名)指控其“借房产纠纷败诉实施报复性举报”的说法,唐向西明确否认:“从未想过报复,反而觉得哥哥可怜。兄弟矛盾曾让我陷入严重抑郁,甚至需要心理干预。”他透露,兄弟关系长期疏离,仅在高中阶段共同生活三年,此后一直以“远房亲戚”模式相处。
案件溯源至2012年北京西城区商品房购置。时任公务员的唐向西拥有北京户籍,而哥哥唐向东因无购房资格,提出“借名买房”请求。据唐向西陈述:“当时认为这是家庭资产配置,未料房价暴涨后哥哥要求过户,我拒绝后矛盾彻底爆发。”2015年10月,兄弟间因产权分配问题首次爆发激烈冲突。
法律拉锯战始末
2017年4月,唐向东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双方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协议。同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唐向东诉求,责令唐向西配合办理过户。败诉后,唐向西采取双重反击:一方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另一方面于2017年12月29日向湘潭大学实名举报哥哥冒用其身份入学。
举报材料显示,2001年高考时,唐向西以“唐向东”身份被湘潭大学录取但未入学,其生兄潘甲(化名)冒用该身份完成学业。唐向西自述:“养父母最初给我取名唐向东,复读后改名为唐向西,而哥哥实际是亲生兄长潘甲。”这一惊人揭露直接导致湘潭大学启动学籍核查程序。
关键转折点:和解协议与二次举报
面对学籍危机,唐向东于2018年1月14日提出和解方案:支付360万元房屋补偿款换取弟弟撤诉。当日,唐向西收到160万元首付款并签署欠条,同时向湘潭大学提交“举报不实”检讨书,承认系因房产败诉产生报复心理。然而,当剩余200万元付款期限临近时,唐向西未收到款项,遂于2018年7月再度举报。
这次举报产生连锁反应:湘潭大学于2018年8月撤销唐向东本科学历,学信网学籍同步注销。受此影响,唐向东的硕士、博士学位相继被撤销,北京户口也被注销。尽管他随后提起行政诉讼,但这场学历保卫战持续七年未决。
最新进展:终审判决与二次诉讼
2025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湘潭大学首次撤销学历决定存在程序违法,判决撤销原决定并责令重新处理。然而三个月后,湘潭大学基于补充调查作出第二次撤销决定。唐向东认为校方“重复使用旧证据”,违反《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遂于2026年再次起诉,该案定于8月18日在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
对于兄弟关系现状,唐向西坦言:“已两三年未见面,上次碰面还是在法庭。现在只想照顾好家人,相信社会公正。”他透露曾关注哥哥社交媒体动态,看到网友建议其“重新考学、补缴社保”,但评价哥哥“性格执拗,难以接受建议”。
记者尝试联系唐向东求证,截至发稿未获回应。另据中国新闻网补充报道,兄弟二人实际存在身份错位:2001年高考时,成绩较差的哥哥冒用弟弟身份入学,而弟弟选择复读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这场身份互换成为后续所有纠纷的根源。
延伸阅读:法律专家解读争议焦点
针对二次撤销决定的合法性争议,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分析:“湖南高院仅否定校方办案程序,未否认冒名顶替事实存在。只要新决定补充了实质证据,完善了调查程序,就不违反法律规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指出:“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时,需确保新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而非简单重复旧材料。”
案件时间轴
- 2012年:兄弟协商借名购房
- 2015年10月:房产矛盾首次爆发
- 2017年4月:唐向东提起房产诉讼
- 2017年12月:一审判决支持过户,唐向西举报学籍问题
- 2018年1月:兄弟签署和解协议
- 2018年8月:湘潭大学首次撤销学历
- 2025年8月:湖南高院撤销首次决定
- 2025年11月:湘潭大学作出二次撤销决定
- 2026年8月18日:二次撤销决定行政诉讼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