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扣车冲突中猝死,家属索赔外卖员27万,一二审均未获支持
2026-09-11 13:03:45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在某市场发生了一起令人唏嘘的事件:保安员吕某在执行管理职责时,与外卖员裴某产生激烈冲突,期间吕某扣留了裴某的电动车,不料在冲突过程中吕某突发疾病猝死。随后,吕某的家属将外卖员裴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273523.55元。然而,一审法院并未支持吕某家属的诉求,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吕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
徽声在线记者近日通过查阅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原判,驳回了吕某家属的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外卖员裴某在送完外卖后,保安吕某不仅拦住裴某,还与同事一起将裴某围住,并强行扣走了裴某的电动车,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而在随后的争执过程中,裴某的行为并未超出合理自卫的必要限度。
▲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
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2024年10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外卖员裴某接到订单后,骑电动车前往太原市某鞋城送餐。在鞋城门口,裴某被保安吕某拦下,吕某告知其电动车不能进入市场。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相互谩骂。随后,裴某将电动车停放在鞋城东门口,步行进入市场完成订单派送。然而,当裴某送完餐准备骑车离开时,吕某再次拦住裴某,并呼叫同事前来增援。裴某被吕某及其同事围住,电动车也被扣走。裴某试图夺回电动车,但遭到吕某等人的阻拦。在争执过程中,吕某上前推搡并拽扯裴某,保安队长则抱住裴某,双方在拉扯中倒地。吕某站立一旁,随后在试图离开时突然摔倒在地。
当天中午12时49分,吕某被紧急送往太原市某医院进行抢救,但经抢救无效,医院初步诊断其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一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裴某在得知电动车不能进入鞋城后,虽然与吕某发生了争吵和谩骂,但并未强行骑车进入市场,而是选择步行送餐。然而,在裴某送完餐准备离开时,吕某却继续阻拦,并叫来同事将裴某围住,甚至扣走了裴某的电动车,这一行为明显激化了矛盾。从公安部门调取的监控视频和在场人员的询问笔录中可以看出,吕某在整个事件中情绪较为激动。考虑到吕某明知自己患有脑梗等多种疾病,却未能合理控制自身行为,主动上前推搡、拽扯裴某,最终导致病发身亡,其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基于以上事实,一审法院驳回了保安吕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然而,吕某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他们认为,裴某强行闯岗是整个事件的起因。在鞋城内没有电动车停放且门口已停满电动车的情况下,作为外卖员的裴某应该意识到电动车存在易燃风险,不应进入密闭的公共场合。但他们仍试图骑车直接闯入配送外卖,这一行为本身就有一定过错,且该过错行为是由裴某个人主动实施的。此外,吕某家属还指出,在吕某将裴某阻拦下后,裴某具有明显的挑衅意向。
对此,外卖员裴某辩称,吕某在对自己进行多次辱骂后,自己只是回了一句嘴,而仅仅回嘴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死亡后果,也不会诱发任何疾病。
二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裴某在得知电动车不能进入鞋城后,已经将电动车停放在鞋城门口并步行进入市场送餐。虽然裴某与吕某发生了争吵,但并未发生肢体冲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裴某的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而在裴某送完餐后,吕某再次拦住裴某,并与同事一起将裴某围住,扣走了裴某的电动车,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矛盾的升级。在争执过程中,裴某的行为也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此外,现未有证据显示裴某对吕某患有心脏病的情况知情。结合吕某的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的事实,一审法院基于裴某主观上没有侵害吕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且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认定裴某对吕某的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最终,二审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吕某家属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原判。
徽声在线记者 付垚
编辑 杨珒 审核 任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