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泰安天贶领队王琛干扰比赛,遭停赛1场+5000元罚款
2026-09-03 03:28:18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北京时间7月22日,中足联通过其官方渠道正式发布了一则处罚公告,针对在泰安天贶与青岛红狮比赛期间发生的违规事件。据公告内容,泰安天贶队的领队王琛在比赛中因情绪失控,将水瓶踢入比赛场地,这一行为直接干扰了比赛的正常进行,并因此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出场外。随后,中足联根据相关规定,对王琛作出了追加停赛1场并罚款5000元人民币的严厉处罚。
关于对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领队王琛违规行为的详细处罚通报
致各赛区组委会及各足球俱乐部:
在2026年7月19日进行的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十七轮的一场焦点对决中,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与青岛红狮足球俱乐部队在汶河体育公园足球场展开了激烈的较量。
根据比赛监督的详细报告、裁判员的现场记录、比赛视频资料、相关情况说明以及听证会的结果,比赛进行到第81分钟时,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的领队王琛在主队技术区域内,突然将手中的水瓶踢向比赛场地,这一举动严重干扰了比赛的进行,裁判员随即出示红牌,将其罚离场地。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在全面审查了所有相关证据后,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王琛作出了以下处罚决定:
禁止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领队王琛在未来1场比赛中进入任何体育场馆,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同时,上述罚款的缴纳需严格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即刻生效,不得有任何异议或申诉。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一如既往地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以净化足球行业的风气。我们期望所有参与方能够共同遵守比赛规则,维护比赛秩序,共同珍惜并保护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主任:周明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