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已婚男出轨邻栋女,婆婆力挺儿媳硬刚小三,女子嚣张称“就要你儿子”;原配决心法律维权
2026-09-02 08:32:12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日,在湖南长沙发生了一起引人关注的家庭纠纷事件。一名已婚男子被曝出轨同小区邻栋的刘某某(化名),此事引发了家庭内部的激烈冲突。为了两个年幼的孙子以及尽力挽回儿媳,男子的母亲赵某某挺身而出,直接上门与刘某某对峙,为儿媳讨要公道。然而,面对婆媳二人的质问,刘某某的回应却令人震惊,她毫不避讳地宣称:“我就是要你儿子。”
面对找上门的婆媳,刘某某不仅没有丝毫回避,反而态度嚣张地表示:“你儿子没有我,也会有千千万万的女人。”婆婆赵某某强压心中的怒火,冷静回应道:“没关系,只要我儿子不落到你手里就行。”
刘某某并未因此退缩,反而再次强硬表态:“我就是要你儿子。”赵某某则毫不示弱地回应:“那你去法院要。”
(图片来自徽声在线)
随后,刘某某更是挑衅地补充道:“你看你儿子是选择她,还是选择我,我有这个自信他会选我。我总有比你儿媳妇强的地方。”
面对刘某某的这一番挑衅,赵某某气得一时语塞,只能愤怒地指责道:“你强什么,你这人心不好。”
(图片来自徽声在线)
在记者后续的采访中,出轨的男方始终没有露面,未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对此,原配妻子胡某某向记者表示,她已经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图片来自徽声在线)
相关法律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负有互相忠实的法律义务。同时,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也指出,单纯的出轨行为并不直接构成赔偿的依据。但是,如果出轨行为涉及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则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此外,根据2025年即将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为了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出轨行为涉嫌重婚,《刑法》第258条也有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 源:徽声在线、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