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足联重罚泰安天贶领队:踢水瓶干扰比赛遭停赛1场+罚款5000元
2026-08-27 10:38:40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北京时间7月22日,中足联通过官方渠道正式发布公告,针对泰安天贶与青岛红狮比赛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作出处理决定。据公告披露,在比赛进行过程中,泰安天贶队领队王琛因情绪失控将矿泉水瓶踢入场内,这一行为直接干扰了比赛正常进行,当值主裁判随即出示红牌将其罚离技术区域。基于这一违规事实,中足联纪律委员会决定对王琛追加停赛1场并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
关于泰安天贶领队王琛违规行为的正式处罚通告
致各赛区管理委员会及职业足球俱乐部:
根据赛事官方记录,2026年7月19日在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十七轮第199场比赛中,泰安天贶与青岛红狮在汶河体育公园足球场展开激烈角逐。当比赛进行至第81分钟时,场边突发意外状况。
通过比赛监督提交的书面报告、主裁判执场记录、现场视频资料以及涉事方陈述材料,经纪律委员会听证程序确认:泰安天贶队领队王琛在主队技术区域内突然将矿泉水瓶用力踢向场内,该物体滚入比赛区域造成短暂中断。当值主裁判依据竞赛规则立即出示红牌,将王琛驱逐出技术区域。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经审议认定,王琛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第五十六条关于"干扰比赛正常进行"的相关规定。据此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领队王琛进入任何体育场馆1场(含替补席及技术区域),同时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该款项须在收到处罚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纪律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缴纳流程完成支付。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即时生效,被处罚人员如对裁决存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纪律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重申,将持续强化赛场纪律管理,严格执行《纪律与道德准则》各项条款。对于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行为,无论涉及球员、教练员还是管理人员,都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予以严肃处理。期待各参赛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公平竞赛环境和中国足球健康发展秩序。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明
签发日期: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