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扣车过程中猝死,家属索赔外卖员27万,法院两审均未支持
2026-08-17 03:11:0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在某市场发生了一起令人唏嘘的事件:保安员吕某在执行职务时,与外卖员裴某产生了激烈冲突。吕某不仅阻止了裴某骑电动车进入市场送外卖,还强行扣走了裴某的电动车,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吕某却意外猝死。随后,吕某的家属将外卖员裴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273523.55元。然而,经过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法院均驳回了吕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据徽声在线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的信息,这起案件的二审法院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外卖员裴某在送完外卖后,保安吕某却无理阻拦,并与同事将裴某围住,强行扣走了电动车,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矛盾的升级。而在争执过程中,裴某的行为并未超出必要的自卫限度。
▲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
一审法院详细梳理了事件经过:2024年10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外卖员裴某接到订单后,骑电动车前往太原市某鞋城送外卖。在鞋城门口,他被保安吕某拦住,并被告知电动车不能进入。双方因此发生了争吵,甚至相互谩骂。但裴某并未强行闯入,而是将电动车停在鞋城东门口,步行进入鞋城送外卖。然而,当裴某送完订单准备骑电动车离开时,吕某却再次拦住他,并呼叫同事增援。裴某被吕某及其同事围住,电动车被扣走。裴某试图夺回电动车,却遭到了吕某和保安队长的阻拦。吕某甚至上前推搡并拽扯裴某,保安队长则抱住裴某,导致两人倒地。吕某站在一旁,随后在试图离开时自己摔倒在地。当天中午12时49分,吕某被紧急送往太原市某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经抢救无效被宣告死亡,医院初步诊断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一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外卖员裴某在得知电动车不能进入鞋城后,虽然与吕某发生了争吵和谩骂,但他并未违反规定骑电动车进入鞋城,而是选择了步行进入。在裴某送完外卖准备离开时,吕某却无理阻拦,并叫来同事将裴某围住,扣走了电动车,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矛盾的升级。从监控视频和在场人员的询问笔录中可以看出,吕某在整个事件中情绪非常激动。而且,吕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脑梗等多种疾病的情况下,未能合理控制自己的行为,阻拦裴某离开,并主动上前推搡、拽扯裴某,最终导致病发。因此,吕某自身存在明显的过错。
基于以上事实,一审法院驳回了保安吕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然而,吕某家属并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他们认为,裴某强行闯岗是整个事件的起因。在鞋城内没有电动车且门口停放满电动车的情况下,作为外卖员的裴某应该知道电动车存在易燃风险,不应进入密闭的公共场合。但他们仍想直接闯入配送外卖,这种行为本身就有一定过错,且该过错行为是由裴某个人主动实施的。此外,在吕某将裴某阻拦下后,裴某还具有明显的挑衅意向。
对于吕某家属的上诉理由,外卖员裴某辩称,吕某对自己进行了多次辱骂后,自己只是回了一句嘴。在通常情况下,这样的回应并不会导致死亡后果,也不会诱发任何疾病。
二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裴某在得知电动车不能进入鞋城后,已经将电动车停放在鞋城门口并步行进入鞋城送外卖。虽然裴某与吕某发生了争吵,但并未发生肢体冲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裴某的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在裴某送完外卖后,吕某再次拦住裴某,并与同事将裴某围住,扣走了电动车,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矛盾的升级。在争执过程中,裴某的行为也并未超出必要限度。而且,没有证据显示裴某知道吕某患有心脏病的情况。结合吕某的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的事实,一审法院基于裴某主观上没有侵害吕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认定裴某对吕某的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最终,二审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吕某家属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徽声在线记者 付垚
编辑 杨珒 审核 任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