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足联重拳出击:泰安天贶领队王琛踢水瓶干扰比赛遭停赛罚款
2026-08-10 21:13:2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北京时间7月22日,徽声在线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中足联)官方渠道获悉,在泰安天贶与青岛红狮的乙级联赛对决中,泰安天贶领队王琛因情绪失控将矿泉水瓶踢入比赛场地,导致比赛进程受阻,被当值主裁直接出示红牌罚离技术区。经纪律委员会审议,决定对其追加停赛1场并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
关于对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领队王琛违规行为的纪律处罚公告
各赛区管理委员会、参赛足球俱乐部:
根据赛事官方记录,2026年7月19日19:30,在汶河体育公园足球场进行的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十七轮第199场比赛中,主场作战的泰安天贶与客队青岛红狮展开激烈角逐。
比赛监督报告显示,当比赛进行至第81分钟时,泰安天贶领队王琛在主队技术区域内突然将矿泉水瓶踢向场内,该行为直接干扰了比赛正常进行。当值主裁判依据竞赛规则,立即向其出示红牌并责令离场。赛事组委会通过调取多角度视频资料、听取当事人陈述及裁判组说明,确认该行为构成严重违规。
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六条关于'干扰比赛正常进行'的处罚条款,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经集体审议作出如下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领队王琛进入任何职业联赛体育场馆1场,同时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该处罚决定即时生效,相关款项须在7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
根据《纪律准则》第十八条关于罚款执行的规定,涉事俱乐部需确保罚款按时足额缴纳,逾期将面临追加处罚。赛事组委会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缴费凭证。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被处罚人员可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重申,将持续强化赛场纪律管理,对任何破坏竞赛公平性、损害足球发展环境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呼吁各参赛单位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共同维护职业联赛的良好秩序。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明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