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足联公告:泰安天贶领队王琛干扰比赛,遭停赛1场+罚款5000元
2026-07-30 13:03:39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北京时间7月22日,中足联正式对外发布了一则处罚公告,在泰安天贶与青岛红狮的激烈对决中,泰安天贶队的领队王琛因情绪失控,将水瓶踢入比赛场地,这一行为严重干扰了比赛的正常进行,因此被裁判员直接出示红牌罚出场外。不仅如此,中足联还决定对其追加停赛1场,并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中足联关于泰安天贶领队王琛违规违纪的详细处罚通报
致各赛区组委会及各足球俱乐部:
在2026年7月19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十七轮的一场焦点战中,即场序第199场,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与青岛红狮足球俱乐部队在汶河体育公园足球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较量。
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现场视频、相关情况说明以及听证会记录,比赛进行到第81分钟时,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的领队王琛在主队技术区域内,因情绪激动,将水瓶踢入比赛场地,这一举动直接干扰了比赛的进行,裁判员果断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在深入调查后,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如下处罚决定:
禁止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领队王琛在未来1场比赛中进入体育场馆,并对其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同时,上述罚款将严格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即刻生效,望各相关方严格遵守。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始终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净化行业风气,维护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我们衷心希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比赛秩序,珍惜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主任:周明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