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深圳项目部员工涉合同诈骗被立案,拖欠货款超170万元
2026-07-08 16:08:28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期,多位供货商向徽声在线反映,中铁十四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Ⅰ标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长期拖欠烟酒、文具等货款,累计金额超过170万元。据徽声在线记者了解,该项目部一名工作人员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立案侦查。项目部方面向记者确认了涉事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未就具体情况作出进一步回应。
供货商与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累计欠款超170万元
供货商陈先生(化名)透露,自2025年11月以来,项目部工作人员李某某多次向他订购贵州飞天茅台酒、和天下、1916如意等高档烟酒,两个多月内累计金额达40余万元。今年1月,李某某以项目部名义与陈先生的公司签订了物品采购合同,约定以公对公方式结算货款,并承诺按月支付。
“每次送货都有人签收,发票也开了,但一催款就开始推脱。”陈先生表示,起初李某某以过年为由拖延付款,后来又以清明和五一假期后结清为由继续拖延。此外,陈先生还发现,另有三家供货商也遭遇了类似情况——均是与李某某对接供货,并签订了相同的采购合同。
另一名供货商刘女士(化名)补充道:“除了烟酒,我还供应了日常办公文具等物资。”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四家供货商未结款项从20余万元到60余万元不等,合计超过170万元。供货商们表示,前期为维持供货已垫付大量资金,项目部长期拖欠款项导致各家经营困难,资金周转陷入停滞。
案件进展:涉事人员已被警方立案调查
徽声在线记者在物品采购合同中看到,甲方全称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Ⅰ标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经理部”,增值税发票信息显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中未详细列明采购物品,但约定“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合同预算为4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供货商向李某某及项目部索要货款一事已引起警方关注。5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李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我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警方透露,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随后,记者联系到项目部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对方确认李某某是项目部员工,但对具体欠款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并表示将向领导汇报后予以回复。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项目部的进一步回应。
律师解读:事件定性关键在于货物去向及单位是否知情
对此,广东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娇韵表示,合同诈骗的核心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此事属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需结合调查情况判断。”
“如果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对外谎称单位采购,骗取供货商货物后私自变卖、将所得款项据为己有,则属于个人实施的合同诈骗犯罪。”林娇韵认为,公安机关目前以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表明侦查方向更倾向于个人犯罪。
她同时指出,如果确系单位真实采购、货物由单位实际接收并使用,仅因资金周转等原因未能按时付款,则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
“因此,关键在于李某某所获财物的最终去向,以及单位是否知情。若单位参与决策或实际受益,则可能涉嫌单位犯罪,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将面临同等法律责任。”林娇韵说道。
采写:徽声在线记者 吴春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