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背债人”西安作案,20万预付款骗走350万房再抵押600万
2026-07-07 14:48:33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在西安,一套价值高达365万元的商铺,买方仅仅支付了20万元预付款便顺利完成了过户手续。随后,惊人的一幕发生了:买方迅速将该商铺抵押贷款300万元,紧接着又办理了3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套取巨额资金后,留下超过900万元无法偿还的债务,与众多受害者一同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并非一起孤立的事件,而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团伙精心策划的惯用伎俩。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一团伙的源头竟指向湖北广水,一个曾被曝出存在“职业背债人”黑色产业链的地方。目前,西安警方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案件正在紧锣密鼓地进一步调查中。
20万预付款撬动900万资产的惊人骗局
近期,徽声在线曝光了一起精心设计的“买房”骗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受害者张先生并非个例。湖北广水籍男子陈永红,通过注册空壳公司、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手段,在西安、湖北等地实施了一系列合同诈骗活动。他巧妙地“金蝉脱壳”,将债务全部甩给公司,导致众多上当者即使赢得官司,也难以追回损失。这些受害者涉及多家公司和巨额资金,甚至包括银行在内。
据详细了解,2023年7月5日,在购房意向人陈永红的指示下,张先生与他新注册的陕西兴新盛业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兴新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先生公司(陕西中睿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睿公司)将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的一套408平米的办公室出售给兴新公司,房款总计365.6万元。合同上,除了兴新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蔡建建的签字外,陈永红也作为连带责任还款人签了字。
张先生透露,双方事先约定好先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买方将用商铺抵押贷款来支付剩余房款。合同明确规定,最迟在2024年7月付清全部房款。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张先生的预料。
张先生按照约定办完过户手续后,对方却以“无法贷款”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双方的聊天记录显示,过户前,陈永红一直以“银行审批”的时效为由催促张先生的员工尽快办理过户;过户后,却以“贷款没下来”为由拒不付款。后来,双方又签订了还款计划书,但买方依然未履行承诺。2024年12月,西安仲裁委的调解书确认买方欠付购房款345.6万元,并规定最迟在2025年6月前分期付清。然而,此后买方仅支付了5万元,其余款项仍未到账。
这看似普通的民事纠纷背后,却隐藏着更为恶劣的真相。由于一直无法追回欠款,2025年10月,张先生委托律师持调查令展开调查。结果发现,2023年8月30日,即过户完成仅一个月后,兴新公司就用购买的张先生商铺作为抵押,在湖北广水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广水农商银行)贷款了300万元,并当日将贷款直接转入陈永红之子陈祥的账户。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2024年9月1日,兴新公司又以该房产向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禹公司)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最高债权额高达300万元。张先生的律师联系大禹公司后得知,这是材料款授信的抵押。陈永红套取授信材料后,一直拒不支付货款,让大禹公司也头疼不已。
记者随张先生前往该商铺实地查看,发现商铺目前已由陈永红交给他人使用,法院的登记查封并未影响使用者的正常营业。这意味着,陈永红团伙仅用商铺20万元的预付金,就先后撬动了超过900万的资产。张先生称,这些还只是有登记的债权,根据他与陈永红等人的沟通录音,还有数百万未登记的债权未显示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陈永红一直坚称未贷到款
从湖北广水到西安的诈骗家族网络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陈永红为核心、从湖北广水蔓延至西安的诈骗家族网络逐渐浮出水面。陈永红,湖北广水人,1971年出生,是整个团伙的核心人物。陈祥是其儿子,蔡建建是其妹夫。三人通过注册多家公司、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手段,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
兴新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9日,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最初法人为蔡建建。2024年7月8日,该公司法人及全资股东完成变更,蔡建建退出,新股东刘保华认缴持股100%并成为新法人。根据张先生收到的仲裁开庭通知,这一变更时间点正是西安仲裁委刚刚通知开庭的时候,明显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的“金蝉脱壳”。
张先生提供的与陈永红的聊天记录显示,陈永红最初是想把商铺买在陕西洁祥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那时该公司登记在陈永红儿子陈祥名下。如今,该公司也已负债累累,在“天眼查”上可以看到多条被执行信息,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多起司法案件。2024年11月26日,该公司法人发生了变更,陈祥退出企业。
“天眼查”上还可以查到,蔡建建名下原本还有一家陕西泰翔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6日,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也已被标记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个公司法人2023年由蔡建建变更为郭语,显然也是为了规避执行。
相关判决显示,这些公司的债务形成时间多数在2023年前后,又都是在2025年前后密集爆雷,时间与张先生的上当经历高度吻合。无一例外,这些公司都因债务太多而更换了法人。而陈永红虽然常年让他人担任法人,但也难免被债务牵连。记者在“天眼查”上查询发现,这些公司多笔债务的连带被执行人都有陈永红,他早已是名副其实的“老赖”。陈祥、蔡建建名下的其他企业经营状况也多已异常。
这种家族式的“职业避债”操作手法极为娴熟:以亲戚名义注册公司,由陈永红幕后操盘,利用公司外壳签订合同骗取货物或服务后拒不付款。一旦债务爆发,便迅速变更法人和股权,将空壳公司留给债权人,而实际控制人则带着套现资金逍遥法外。兴新公司从成立到变更法人,再到二次抵押,整个生命周期几乎就是围绕这套西安商铺的诈骗周期。
广水农商银行贷款被转入陈祥账户
广水“职业背债人”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张先生委托的王律师告诉记者,她在前往湖北广水调查取证时了解到,陈永红所在的村子在当地银行有很多类似案件,多名村民以相似手法骗取贷款后拒不偿还,疑似“骗子村”。这意味着,陈永红并非孤立的个案,其背后可能是一个以地域为纽带、以家族为单元、长期流窜各地实施经济诈骗的团伙。
记者查询发现,2025年7月,广水市检察院在官网上披露了一起有关“职业背债人”的案件:短短三个月内,一个犯罪团伙骗取银行贷款近百万元,造成大量坏账,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这一案件揭开了当地“职业背债人”黑色产业链的冰山一角。广水市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这样的“职业背债人”还有多人。该犯罪团伙专门物色符合条件的“征信白户”,以“好处费”为诱饵,让其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伙同“非法中介”帮借款人进行虚假包装,伪装车辆行驶证、房产证明、营业执照资质等,从而诈骗银行贷款。
陈永红团伙的作案手法与广水市检察院办理的贷款诈骗案如出一辙,都利用了“职业背债人”这一黑色产业链。不同的是,陈永红团伙的目标不止是银行,还包括个人和企业。他们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方式,骗取对方的房产、货物或服务,然后立即将房产抵押或将货物转手,所得资金瓜分挥霍,到期后无力偿还。
这一诈骗过程与银行的失职也脱不开关系。记者查询发现,湖北广水农商行的贷款违规问题此前已被监管部门关注。2024年,湖北广水农商行因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限制性领域、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等问题受到处罚。陈永红正是利用当地银行风控漏洞,以西安商铺为抵押,轻松套取300万元贷款并转入其子陈祥账户。王律师告诉记者,这种“异地房产抵押、本地银行放款、资金转入亲属账户”的操作,正是利用了跨区域金融监管的盲区。
张先生所售商铺早已被抵押
警方受理刑事案件后,受害者能否追回损失?
徽声在线提到,2026年7月5日,张先生已向西安浐灞警方报案,目前警方已经正式受理此案。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胡超奇律师认为,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陈永红团伙在取得房产后,立即以该房产为抵押贷款300万元,并将贷款转入陈祥的账户内,而非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后又用这套房子做了抵押登记。这一行为充分证明陈永红团伙自始至终没有履行合同的意图,其目的在于通过签订合同骗取报案人的房产,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目前,西安浐灞警方已受理此案,这意味着警方将深入调查陈永红团伙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向、公司架构、相关人员情况等,可能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这对于张先生而言,并不意味着他通过司法机关追回损失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陈永红团伙通过频繁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等手段,已经为追赃挽损设置了重重障碍。
现在,兴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由蔡建建变更为刘保华,陕西洁祥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由陈祥变更为刘章林,陕西泰翔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由蔡建建变更为郭语。这些变更明显是为了规避执行,使得受害者难以找到责任主体。
这起案件也暴露出当前房产交易、银行贷款、公司注册等环节存在的诸多漏洞。广水市检察院也在2025年7月披露“职业背债人”时提到,要加强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监管,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公检法的配合,共同打击“职业背债人”骗贷犯罪。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这起案件的真相将逐渐浮出水面,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广水人民检察院官网披露“职业背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