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境外投资新规落地, 华人入籍澳洲或获PR, 国内资产合法转移新途径揭秘! 一生一次机会, 需满足这些条件
2026-07-05 14:56:29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 开篇引言 //
近日,
国务院颁布的对外投资第837号令
正式落地实施!
这一新规对在澳洲的华人群体将产生哪些影响?
原来,加入外籍或取得澳洲永久居留权(PR)后,
国内资产竟有机会一次性转移至海外?!
但这一过程需满足特定条件…
对外投资新规概览
正式生效
2026年6月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简称“837号令”或“新规”),并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共计34条,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中国境内投资者进行对外投资的基本规则、监管要求及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且系统的规定,这一举措无疑将对在澳洲的华人产生深远影响。
新规核心要点
居民个人被纳入“投资者”范畴
837号令第二条明确指出,中国境内投资者进行对外投资时,需遵循本规定。这里的投资者不仅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他组织,还涵盖了居民个人。
837号令的出台,进一步拓宽了“投资者”的定义范围,将中国居民个人及其他组织的境外投资行为,与企业投资行为一同纳入对外投资的管理框架之中。
首次确立“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837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将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将联合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及相关资产、权益的转让、处分等行为进行安全审查。
未来,安全审查不仅可能出现在对外投资的核准备案环节,还可能延伸至境外资产的退出、出售、剥离、转让、境外重组或关键权益处置等多个环节。
技术、服务、数据及人员跨境活动纳入合规框架
837号令第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在进行对外投资活动时,不得出口或使用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也不得未经许可出口或使用国家限制出口的同类项目。
对于身在澳洲的中国籍人士而言,新规是否适用,关键在于其是否被认定为“境内居民个人”。
“境内居民”的认定,更多取决于户籍、经济利益中心及习惯性居住地等因素,而非单一国籍。
根据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包括:
在中国拥有住所;
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达到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因此,若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则应被认定为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图片来源:theaccountant-online.com
不过,新规第三十三条将居民个人对外投资的具体管理办法,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后续制定,相关配套细则尚未出台。
因此,“居民个人”的具体认定标准、个人办理事前手续的路径等关键问题,目前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随着837号令的落地实施,境内居民个人的境外投资被纳入严格监管范围,以往通过灰色地带进行出海投资的途径已被彻底封堵。
对于持有澳洲永久居留权的华人而言,出于长远资产规划的考虑,可以选择通过移民财产转移的法定通道,一次性将国内存量资产合规划转至澳洲。
澳华人入籍或获PR,资产合法转移海外成可能
资产转移新途径
就在不久前,官方消息公布将严查跨境支付。
按照规定,无论是给国内的父母汇款,还是给朋友转账,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进行转账或换汇,一旦金额超过一定限额,都将受到监管,甚至可能面临风险抽查。转账金额越高,被抽查的概率也就越大。
并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每人每年只能向海外汇款5万美元额度。
因此,对于许多生活在澳洲的华人而言,尽管已经加入了澳籍或长期持有PR在澳洲生活,但由于换汇的限制,想要将国内资产通过变现换汇的方式转移到国外,也面临诸多困难。
然而,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
其实从中国移民到海外,
国内的资产是可以合法转移出境的!
最近,一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一篇帖子,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名网友表示,自己在外管局蹲守了一整天,终于弄清楚了关于财产转移的问题!
并且,他还附带了一张“移民财产转移资料清单”。
图片来源:小红书@我是射手座
据帖主介绍,财产转移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限制和条件各不相同:
1. 继承转移,此类型仅适用于取得外国护照的人办理。只要被继承人不是同一人,可以多次办理。但拿中国护照的永居人员则无法办理继承转移。
2. 移民财产转移,入籍和永居人员均可办理,但每人只能办理一次。需注意的是,获得财产的时间必须早于获得入籍或永居的时间。永居人员还必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3. 入籍后,凭外籍身份证件获得的非继承类财产,可直接去银行办理转移,无需外管局核准。但如果入籍或永居后仍使用国内身份证获得的财产,则无法转移出去。
这条帖子一经发布,便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好奇和提问。
图片来源:小红书
那么,对于财产转移,外汇管理局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生仅一次申请机会
需满足这些条件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上,我们可以看到,早在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发布了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不久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时按照《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驻外使领馆则负责为申请人出具或认证其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公安、监察、司法行政部门则负责协助审查申请人身份和拟转移财产的合法性。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文件中明确要求:
1. 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或者已经加入外籍的人士。这包括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居民。
2. 获得财产的时间,必须早于获得入籍或永居的时间。这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将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并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
3. 户籍注销证明。想要进行资产转移,必须先注销中国户籍,才能申请转移。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除此之外,国务院侨办网站中也明确对《我国对个人财产转移到国外有何规定》进行了解答。
除了申请资格和条件外,在转移财产的过程中,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必须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第三人有权益争议。
第二、移民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但可以分步汇出。即前面那位帖主提到的,每个人一生只有一次机会向外管局申请移民财产转移。
还有办理过的申请人建议,最好在最后再注销户口。
我真实办理的时候,对方提出了很多文件列表里没有的要求。如果着急把户口注销,最后发现转移不了,那可就亏大了。
图片来源:小红书
从规定来看,加入了澳籍或取得了澳洲PR的华人,也可以进行一次性的资产转移。
但更多的具体细节,还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外管局分局进行咨询,因为不同地区可能具体政策上也有所不同。
结语
新规实施以后,
境内资产的转移将变得更加严格,
灰色地带的转移途径将被彻底封堵。
因此,转移资产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
鉴于一生只能申请一次移民财产转移,
在申请之前一定要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和了解。
Ref:
http://m.safe.gov.cn/safe/file/file/20220809/9f425e49531a4af38e8c94aacc3bd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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