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盈利俱乐部买单?国手奖金新规引发CBA球队不满
2026-07-02 06:13:48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自7月1日开始,CBA正式推行了一项备受瞩目的新政策——国家队球员激励条款特例。这一政策规定,凡入选中国男篮最终12人名单的球员,将依据国家队在国际赛事中的成绩获得相应的现金奖励,且这笔奖金将不计入CBA的工资帽范畴。
从表面上看,这项规则似乎极具激励性:若在奥运会或世界杯上打进前八,每名球员将获得30万元的奖金,名次每提升一位,奖金再增加5万元;若成功拿到奥运资格,同样奖励30万元;在亚洲杯上夺冠、亚军、季军分别奖励12万、10万、8万元;亚运会金牌得主则奖励8万元;而在世预赛和亚预赛窗口期,每战胜一场排名高于自己的对手,球员将获得1.5万元的奖励。
这样的奖励机制听起来确实诱人,但关键问题在于,这笔奖金究竟由谁来承担?
根据规定,国家队球员所属的俱乐部在收到中国篮协出具的成绩证明后,需负责向球员发放这笔奖金。换句话说,篮协只负责出具证明,而实际的奖金支出则转嫁给了CBA俱乐部。
对此,媒体人付政浩直言不讳地指出:“按常理,球员为国家队出战,其奖金和相关津贴理应由中国篮协来发放,然而现在却将这一支出转嫁给了CBA俱乐部。”更有评论犀利地指出:“篮协发奖状,俱乐部掏腰包,球员拿钱,这究竟是何道理?”
这已经不仅仅是联赛为国家队让路的问题了,而是直接让俱乐部承担起了为国家队培养球员的重任。
球员被国家队无偿征召,一旦受伤,其损失也由俱乐部承担。如今,俱乐部还需额外支付一笔奖金。篮协通过国家队比赛赚取门票、赞助和广告收入,而俱乐部却要为这份收益买单,这样的账目计算显然不合逻辑。
对于上海、北京等拥有国企背景的财大气粗的球队来说,几十万的奖金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那些本就经营艰难的民营俱乐部来说,每一笔预算都需要精打细算。例如,浙江广厦刚刚将赵嘉仁卖给山西以换取现金回血,如今却还要额外承担胡金秋、朱俊龙等国手的奖金支出。
俱乐部自己培养的球员被抽调至国家队,回来后还要额外发放奖金。这哪里是激励,分明是给本已艰难的俱乐部再添一道沉重的枷锁。
更令人感到荒唐的是,对于杨瀚森、王俊杰等在海外效力的球员,他们的奖金又该由谁来承担?他们的海外俱乐部显然不可能为此买单。规则虽然写得热闹,但真正到了发钱的时候,却又成了一笔糊涂账。
激励球员本身并无过错,但篮协依靠国字号队伍赚得盆满钵满,却将奖金成本转嫁给俱乐部,这样的操作显然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林小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