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半男童被生父女友踢死,生父事发1个月后出谅解书,孩子爷爷痛心发声不想认儿子,生母坚决反对
2026-06-25 03:14:17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日,广东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案件,一名年仅一岁半的男童疑似被生父女友脚踢致死,此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引发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
6月23日,徽声在线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孩子的爷爷李先生。李先生向记者回忆道,去年4月,儿子与儿媳离婚后,小孙子珩珩便一直由他的母亲悉心抚养,直至7月。“我平时有空也会去帮忙照看孩子。7月初的时候,珩珩妈妈因为家中有长辈生病,需要回老家照顾,而当时我还在上班走不开,儿子就特意请假回清远把珩珩接走。后来等我有时间了,儿子又因为一些琐事和我吵了起来,一气之下,他就私自把珩珩带去了他工作的地方江门。”
当谈及儿子离婚后新交的女友郭某时,李先生满脸无奈地表示,他一开始对郭某的情况知之甚少,甚至都是从旁人的闲聊中才得知儿子有了新女友。“儿子当初提出离婚的时候,我是坚决反对的,我实在不想看到这个家就这么散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直到去年10月份,儿子带着女友郭某以及珩珩回清远,他才惊觉小孙子竟然是由郭某在帮忙抚养。“我还清楚地记得,在案发前,每次和珩珩视频通话的时候,电话那头的他总是哭个不停,那时候他年纪还小,还不太会说话,只能用哭声来表达自己的情绪。”李先生回忆说,案发当天,他突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当听到珩珩离世的噩耗时,他整个人都懵了,悲痛欲绝,但还是强忍着悲痛第一时间联系了珩珩的妈妈。
对于儿子竟然给郭某出具刑事谅解书这一行为,李先生气愤不已,他情绪激动地表示:“孩子都被她活活打没了,我怎么可能会原谅她?儿子当初是怎么离的婚,又是怎么和这个女友走到一起的,我都看在眼里。我现在对这个儿子失望透顶,连他都不想认了。我只希望法律能够严惩郭某,让她为自己的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被害男童的生母谢女士也向徽声在线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她称,自己与孩子生父是在2025年4月,由于种种不可调和的原因正式协议离婚。“我和他结婚已经超过十年了,育有两个可爱的男孩,大儿子都已经11岁了。离婚之后,按照协议,小儿子由我前夫抚养。”
谢女士说,事发前,孩子爷爷在正常上班,“我因为母亲生病住院,需要赶回老家照顾,所以我的小儿子就只能由我前夫和他的女友一起照顾。”她清晰地记得,去年11月9日下午两点多,她突然接到了孩子爷爷的电话,“爷爷在电话里声音颤抖地说,孩子没了。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追问‘没了’是什么意思,爷爷才告诉我,是我前夫打电话问他,孩子能不能带回老家安葬。”
谢女士告诉记者,得知这个消息后,她心急如焚,立刻向单位请假,火急火燎地赶往医院。等她赶到医院的时候,发现前夫已经在办理相关手续了,孩子也从病房被转移到了太平间。她心急如焚地找到了主治医师,医生告诉她,怀疑孩子是脑出血导致死亡,因为孩子的后脑勺有明显的瘀伤,肚子还胀得像个皮球一样。医生还建议她给孩子做个尸检,以查明真正的死因。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紧接着就报了警。
据起诉书详细显示,郭某于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8日两次用脚狠狠踢向被害人的腹部,总共踢了三次。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被害人李某系左季肋部和腹部遭受到巨大钝性作用力,导致肝脏破裂、胰腺破裂以及肠破裂,最终不幸死亡。
谢女士气愤地表示,案发后一个月,也就是去年的12月16日,“我的前夫竟然给他的女友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我对此坚决不同意,这简直就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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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岁半男童被生父女友踢死 生父出谅解书生母坚决反对
近日,广东这起1岁半男童疑被生父女友脚踢致死的案件,持续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广大网友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愤怒和痛心。徽声在线记者联系到了孩子的生母谢女士,她向记者声泪俱下地讲述了案发当天的情况,“我认为当天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医院,孩子或许就被火化安葬了,那这件事也就永远无法真相大白,凶手也可能逍遥法外。对于案发后孩子的生父给凶手出具谅解书一事,我坚决不认可,这完全是对孩子的不尊重。”
一名1岁半男童被父亲女友伤害致死
生父出具谅解书这一行为被曝光后,在网络上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和激烈的讨论。徽声在线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讲,谅解书是有效的,也不会因此撤销案件,但由于生母不同意谅解,从宽处罚的效果会被明显削弱。“同时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案件最终量刑的核心依据是犯罪行为本身的恶劣程度,家属谅解仅仅是一个辅助参考情节,不能成为决定量刑的关键因素。”
一岁半男童被生父女友踢死
生父向女友出具谅解书生母反对
被害男童的生母谢女士再次向记者强调,她与孩子的生父李先生是在2025年4月因种种复杂的原因正式协议离婚,“我和他结婚这么多年,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都11岁了,原本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离婚之后,小儿子是由我前夫带去抚养。”
谢女士称,事发前,孩子爷爷在正常上班,“我因为母亲生病住院,需要回老家照顾,所以我的小儿子就只能由我前夫和他的女友一起照顾。”她回忆说,去年11月9日下午两点多,她接到了孩子爷爷的电话,“爷爷在电话里说孩子没了,我一开始完全没反应过来,还追问‘没了’是什么意思,爷爷才告诉我,是我前夫打电话问他,孩子能不能带回老家安葬。”
被害男童李某
谢女士告诉记者,得知这个消息后,她心急如焚,立刻请假赶往医院,“等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前夫已经在办手续了,孩子从病房被拉到了太平间。我赶紧找到了主治医师,医生告诉我,怀疑孩子是脑出血导致死亡,因为孩子的后脑勺有明显的瘀伤,肚子还胀得像个皮球一样。医生还建议我去给孩子做个尸检,以查明真正的死因,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紧接着就报了警。”
据谢女士向徽声在线记者提供的起诉书显示,嫌疑人郭某与被害人父亲李先生为情侣关系,郭某在2025年8月底辞去了卖衣服的工作,在出租屋全职照顾被害人李某。在照顾李某期间,由于孩子调皮,不愿意配合吃饭,郭某的耐心逐渐被消磨殆尽。而且郭某是瞒着家人与李先生同居,长时间在出租房与被害孩子相处,心中的苦闷无处诉说。每当孩子调皮、不愿意配合吃饭时,郭某就会用手捏、掐、打等方式伤害其手臂、脸颊、臀部等部位。郭某于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8日用脚踢被害人的腹部共三次。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系左季肋部和腹部遭受到巨大钝性作用力导致肝脏破裂、胰腺破裂以及肠破裂死亡。
谢女士表示,案发后一个月,也就是在去年的12月16日,“我的前夫就给他的女友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我对此坚决不同意,我认为郭某在案发前很可能对孩子就有过虐待行为,她的行为不可原谅。”李先生回应此事称,他对孩子的死也悲痛欲绝,当时并不知道孩子是被女友踢伤致死,事发后脑子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前妻,所以没有主动联系。他表示,与郭某同居期间,他认为对方是真心对待孩子,不是故意伤害,所以才出具了谅解书。
谅解书是否会影响量刑
律师:生母反对会使减轻处罚效果削弱
在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中,孩子遭父亲女友伤害致死,孩子生父单独签署了刑事谅解书,但生母明确表示不予谅解。这份谅解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母亲的反对会让谅解书效力打折、直接作废吗?该谅解书最终会对案件判决产生怎样的实际影响?徽声在线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刘律师表示,首先可以明确,这份由生父单独签署的刑事谅解书本身合法有效,不会因为母亲反对而作废,但量刑效力会显著打折。
被害男童的尸检报告
从法律定位来看,刑事谅解书只是法院量刑的参考情节,并非可以撤销、处分国家刑事追诉权的法律文书。刑事案件属于国家公诉案件,是否立案、起诉、定罪,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判定,谅解书无法干预案件整体走向,仅能作为法院酌情从宽处罚的依据。本案中,孩子的父亲、母亲均为法定监护人与被害方近亲属。生父单独出具的谅解书,形式上成立、合法有效,但不属于被害家属整体一致谅解。在母亲明确坚决不予谅解的前提下,该谅解仅能被认定为部分谅解、有限谅解,无法构成完整、有效的全案从宽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大幅降低对应的从宽幅度。总的来说,谅解书有效、不会撤销案件、不会无效,但从宽处罚的效果被明显削弱。同时需要强调,案件最终量刑的核心依据是犯罪行为本身的恶劣程度,家属谅解仅为辅助参考情节。
对于本案量刑,刘凯律师称,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属于重罪量刑区间。法院量刑会综合全案的从重、从轻情节综合裁量。其中从重情节包含:施暴手段残忍、反复持续施暴、侵害未成年人、事后延误救治、刻意掩盖罪行等;从轻情节包含:被告人自首坦白、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谅解、初犯偶犯、情绪冲动临时作案等。结合本案披露的细节,行为人存在多次脚踢、捏掐等暴力行为,最终造成孩子内脏严重损伤死亡,施暴手段恶劣、受害对象为无自保能力的未成年人,即便存在部分谅解情节,本案的整体量刑起点也会显著偏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