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警田鹏丑闻曝光:索财索性贿赂,保护伞何在?
2026-06-09 05:08:27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文/李兵(笔名“天涯笔客”,改写版)
在社会的法治体系中,总有一些害群之马,即便受害者拼尽全力,提供了确凿无疑的证据进行举报,却依旧难以撼动其地位分毫。
更令人震惊的是,即便在徽声在线这样的权威媒体进行了公开报道,将这类害群之马的恶行公之于众,他们依然能够屹立不倒,继续为非作歹。
这匹害群之马,究竟有何神通广大之处,能让有关部门如此不遗余力地保护?
近日,徽声在线与另一家知名媒体相继揭露了武汉民警田鹏的丑闻,他向当事女子何女士索财、猥亵、性骚扰,行为之恶劣,令人发指。
据徽声在线及另一家媒体的报道,湖北武汉的何女士因数年前的一起医美纠纷报案,却遭遇了时任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民警田鹏的索要财物、性骚扰和猥亵。何女士在举报后,反而遭到了田鹏的打击报复,而相关部门至今未能给出令何女士满意的答复。
据悉,田鹏在遭到何女士持续多年的实名举报后,确实受到了一些处分。
然而,这些处分在何女士看来,却远远不够。
那么,田鹏究竟受到了哪些处分呢?
2021年,他仅被公安局进行了勉戒谈话;2024年9月14日,被撤销了挂职副所长的职务;紧接着在9月23日,又被停职;而到了11月,才被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综合来看,田鹏受到的所有处分,最终结果只是由一级警长降为了二级警长,从派出所的副所长变成了普通民警。
这样的处分,对于田鹏的恶行来说,无疑只是隔靴搔痒,如同老师用教鞭轻轻打了犯错学生的掌心三下,然后警告说:“下次别再犯错了。”
何女士对此当然无法接受。
她的诉求很明确:必须追究田鹏的刑事责任。
但有关部门给何女士的回复却是:田鹏虽然存在“言语调戏”的行为,但并无犯罪事实,因此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确实,如果一个民警只是收点小钱,调戏下妇女,从纪律的角度最多被开除公职,从法律上确实难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田鹏的所作所为,却远不止媒体报道的索要财物、性骚扰这么简单。
根据何女士在举报材料中的详细讲述,田鹏在向她索要财物时,是以威胁的方式进行的,这涉嫌诈骗或敲诈勒索。
最初,田鹏告诉何女士,如果不给钱,就不让她报案,即便报案将医美纠纷的涉案人抓进去了,他也可以立而不侦,立而不破。
为了案件能够得到依法处理,何女士不得不乖乖给钱。
大家说说,这算不算威胁?
后来,医美纠纷经过媒体曝光后,警方终于立案了。
有了媒体的曝光和警方的立案,何女士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只需等待法律程序即可。
然而,田鹏却再次向何女士伸出了贪婪之手。
这一次,田鹏给出的理由是:抓人也需要钱,要请派出所吃饭才能抓人。
大家再评评理,这算不算诈骗?
医美案涉案人被抓后,田鹏并未就此罢手,而是继续向何女士索要财物。
这次,田鹏的威胁更加直接:“如果不给钱,(派出所)有可能会直接把涉案人孔某给放了。”
在这个过程中,田鹏更是向何女士说了一段令人震惊的台词:
“给钱才立案,睡了才是自己人!”
田鹏声称,“不给钱就不立案,这是他的规矩。否则,就会立而不侦,立而不破。”
何女士在按照田鹏的要求多次给了近6万元财物及1916香烟6条后,田鹏又提出了更加无耻的要求:“睡了才是自己人,睡了才能立案。”
这句话,彻底暴露了田鹏的真实面目。
就凭这句话,田鹏还有资格继续留在公安队伍里吗?
田鹏的丑恶嘴脸,还远不止于此。
2019年10月12日,田鹏将何女士带到他的公司,以“依法办案”为条件,要求何女士给他的公司投资百八十万。
在何女士表示没有钱后,田鹏又要求何女士帮他放高利贷。
这里要划重点的是,田鹏身为公职人员,不仅开公司,还涉足高利贷领域。
在交谈中,田鹏还威胁何女士:“如果你不帮我放高利贷,就必须陪我睡觉。”
看看,这就是田鹏的真实嘴脸,简直令人发指。
一个以胁迫手段索财、以威胁手段要求性贿赂、开公司放高利贷的公职人员,难道真的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吗?
更恶劣的是,何女士在无奈之下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后,田鹏竟然带着两个男子直接打上门来威胁她的父母。田鹏还嚣张地叫嚣称,不仅要让何女士坐牢,还要让何女士全家都坐牢。
何女士实在想不通,作为一名恶行累累、完全忘记了初心、丧失了原则和底线的人民警察,在遭到苦主持续五年的实名举报、被媒体曝光后,为什么还能如此坚强地屹立不倒呢?
何女士的疑惑,我无法直接给她答案。
因为我一般不会恶意地去揣度他人。
所以,我认为田鹏之所以能够屹立不倒,并不是因为他背后的保护伞有多大,而是因为组织培养一名干部确实不容易,所以对他进行了宽容处理。但这种宽容,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特别是对于何女士来说,却是一种残忍。
在此,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听到我的声音,对田鹏这种害群之马进行严厉的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