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委原副书记王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2026-05-29 05:47:06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根据济南市纪委监委发布的最新消息,经过济南市委的正式批准,济南市纪委监委已对济南市莱芜区委原副书记王宁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立案审查与调查工作。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王宁在任职期间,理想信念严重缺失,背离了初心与使命,对党组织极不忠诚,甚至采取对抗手段企图逃避组织审查。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公然违规收受礼金;在组织原则面前,他肆意妄为,利用职务之便在职工录用过程中为他人谋取私利,并收受大量财物。此外,他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严重破坏了法治秩序。更为严重的是,他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所带来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利益,并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
王宁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为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过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的深入研究和济南市委的正式批准,决定给予王宁开除党籍的严厉处分;同时,由济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的处分;终止其济南市莱芜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的资格;收缴其所有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至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将一并移送处理。
信息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
内容编辑|陈康
复审人员|陈吉康
终审负责人|王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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