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此举,是否真的开了一个坏头?
2026-05-13 13:29:03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作者 | 徽声在线特约评论员
前日发布的文章引发了诸多讨论,今日我们不妨直截了当地剖析这一事件。
若非武汉大学此次出人意料地介入,笔者还真未曾留意到OPPO广告背后竟存在如此复杂的关联。
即便有所耳闻,至多也不过是随口谴责几句,断不会深究其背后的来龙去脉,更不会去追溯相关人员的过往。
询问了周围的朋友,他们均是一脸茫然,不知所云。的确,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出现什么离奇的事情都不足为奇,但公众真正疑惑的是,武汉大学为何如此急切地卷入其中。
经过一番思考,笔者恍然大悟,无论是武汉大学的举动,还是舆论的分化,都未能触及问题的核心。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乏情感与情怀,而是缺乏理性的逻辑分析,导致讨论的焦点偏离了主题。
首要问题在于,余某及其文案明显偏离了主流价值观,理应受到批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相信鲜有人会支持如此有伤风化的内容,因此,对此进行谴责是理所当然的。
许多人支持武汉大学的声明,同时反对“两个爸爸”的文案,这两者并不冲突。并非反对武汉大学的声明就意味着支持余某的价值观,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我们不应陷入非此即彼的误区,这种撕裂的讨论毫无意义。
当然,也有广告圈内人士对此见怪不怪。余某所代表的或许是饭圈中的小仙女文化,在饭圈内部,这样的表述或许司空见惯,但置于更广泛的主流审美与道德观念中,这样的表述就显得格格不入,难以被接受。
其次,这起事件的主要责任方应是OPPO,而非余某,更非武汉大学。OPPO作为一家成熟的手机企业,理应对其发布的所有广告文案与营销方案负全责,因为这代表着企业的形象与理念。
一个广告从创意构思到最终发布,需要经过复杂的流程与严格的审核。余某仅是一名年轻的广告人,她无法掌控一家成熟企业的整体决策,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她的上级认可或默认了她的创意。
因此,即便出现问题,责任也不应由余某承担。她是决策链中的最底层,问责应追究更高层级的管理责任。事实上,OPPO也确实采取了行动,当天便撤下了广告,并随后问责了高级副总裁等三名管理人员。
从头至尾,这一问题都应局限于OPPO内部的反思与追责。与武汉大学并无直接关联,即便有人提及余某是武汉大学毕业,但“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因一篇失格的文案而牵连其母校,实非明智之举,也显得不够体面。
再者,武汉大学的高调介入,不仅未能平息风波,反而引火烧身,有失名校风范,更是对余某的二次伤害。如前所述,广告事件纯属企业行为,且OPPO已积极应对,两次公开道歉并处理了责任人,广告协会也已介入,此事本可告一段落。
然而,武汉大学却在此刻突然发声,发布了一份令人费解的声明,强调涉事文案“与武汉大学立德树人的育人理念严重不符”。随后,又痛心疾首地表示余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还曾帮助公交车上受伤的老人。
由于声明逻辑混乱且过于文绉绉,笔者尝试用更通俗的语言解释。这意思大概是,余某在校时表现正常,怎么一走上社会就变了呢?这得怪社会,是社会把她变成了这样。然后告诫余某要正确对待批评,好自为之,别连累了母校。
原本只是一起小范围的广告翻车事件,因武汉大学的一则声明而热度骤升。公众的第一反应并非武汉大学是否应批评余某的价值观,而是武汉大学根本不应出现在这场风波中。毕竟余某已毕业多年,工作单位也换了几家。
若按此逻辑,武汉大学每年毕业上万人,全国每年有上千万大学生步入社会,其中难免有各种问题。难道母校都要站出来发表声明吗?如此类推,中学、小学、幼儿园是否也要纷纷表态?
何况OPPO都懂得保护自己的员工,在两次公开回应中均未提及余某姓名,对包括高级副总裁在内的三名责任人的公开处罚均点名道姓,但对第四位责任人却一笔带过,显然是刻意为余某讳名。
而武汉大学的声明却直接点名余某,且有与校友划清界限之嫌。作为国内顶尖名校,不会因一个毕业生的文案而受损,但这份不合时宜、急于切割的声明,却让百年名校再次陷入公关危机。
这正是主流媒体批评“有点过了”的原因。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余某因工作失误被单位处理,还要被母校公开批评,这无疑是双重打击。从这个角度看,武汉大学确实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
大学之道,在于彰明光明德性,在于亲近爱抚百姓,在于达到至善境界。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万物皆有本末终始,明白事物先后次序,方能接近大学之道。
这句话的意思是,大学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于使人弃旧图新,在于使人达到最完善的境界。万物都有本末终始,明白事物先后次序,就接近大学之道了。
武汉大学的问题在于,该发声时未发声,该担当时未担当。作为知名学府,既要能为取得成就的校友鼓掌喝彩,也要能在校友犯错时给予理解与包容。
当然,我们也能理解武汉大学的顾虑,之所以反应过激,主要是吸取了杨某媛事件的“教训”,且校长已换,处理风格自然有所不同。
但网友的质疑在于,你能包容一个行为不端的杨某媛,却不能原谅一个写错文案的余某?
这一次,是否还需要“等上面安排”再行动?
-结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