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致函:精准科学依法督察,严禁“一刀切”,切实为基层减负
2026-05-09 12:49:4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动即将全面展开。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西藏、新疆7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新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平衡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向上述被督察地区专门发函,明确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精准、科学、依法的方式推进边督边改工作,坚决杜绝“一刀切”的做法,并简化督察接待流程,切实为基层减负。
函件中强调,相关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合理把握工作节奏,突出重点任务,以精准、科学、依法的原则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受理并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又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策、一厂一策,避免“运动式”整改。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又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对于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又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
函件特别指出,严禁为应付督察而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的做法。相关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的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函件还要求,相关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督察进驻过程中,对需要问责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严格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做好问责工作,实事求是,既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对发现问责出现上述问题的,督察组将会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
函件明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督察组与相关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需要双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共同推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安排督察接待和督察保障工作,能从简的一律从简,能简化的一律简化,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搞超标接待、铺张浪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对督察组及其成员执行督察纪律情况的监督。相关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督促所辖地市(州、师)、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真实情况,推进整改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共同营造督察工作良好氛围。
来源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提供环境新闻线索
环境新闻线索征集启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