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未对网络直播打赏实施“一刀切”限额?网信办给出明确回应
2026-04-13 16:18:10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2026年4月13日,徽声在线从“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获悉,中央网信办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网络平台严禁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同时,不得将打赏金额作为唯一标准来对网络主播进行排名、引流或推荐,也不得对用户进行类似排名。
打赏作为网络直播行业的重要盈利模式之一,近年来随着行业的蓬勃发展,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直播账号运营者通过低俗“擦边”内容、虚假人设等手段诱导甚至诱骗用户打赏,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与此同时,部分平台在打赏功能和玩法设置上存在不规范现象,管理标准和尺度不一,导致打赏乱象屡禁不止。因此,出台一套系统性的管理政策,对直播打赏进行规范,明确监管要求,统一标准尺度,成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通知》详细列出了11条具体要求。其中,网站平台在向用户提供充值打赏服务、设置榜单排名、设计互动玩法时,必须制定明确规则,并以直接、简洁的方式向用户公开,不得通过多次跳转、冗长条款等方式影响用户知晓。对于有违规记录的网络直播账号,在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时,应在处置期满3个月后,再予以考虑。若网络直播账号被禁言,其打赏营利权限也应同步暂停,暂停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
在打赏金额排名方面,《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规范。未经用户同意,网站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的充值打赏、购买礼物等消费统计数据。同时,不得将打赏额度作为唯一依据来对网络主播进行排名、引流或推荐,也不得对用户进行类似排名。此外,网站平台还应加强打赏互动审核,确保内容不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过打赏返现、自我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打赏,也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以维护网络直播生态的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出了用户打赏限额设置服务。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时,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选项,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的最高金额。若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或修改其设置的限额,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用户的意愿。同时,网站平台还应合理设置用户打赏提醒的触发条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频次,并将相关功能默认为开启状态,允许用户自行修改相关设置,以引导用户理性消费。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打赏限额问题,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倡导理性消费,考虑到每个用户的实际情况和消费需求不同,因此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打赏限额进行限制。而是尊重用户的消费意愿,要求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打赏限额和打赏提醒功能,允许用户自行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的最高金额,以及设置打赏提醒的方式和频次,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方面,《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对于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的情况,应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而对于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的情况,则应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通知》还特别强调了对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情况的核验工作。一旦发现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针对涉未成年人打赏退款问题,要求网站平台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妥善处置相关纠纷。同时,《通知》还提出网站平台应密切关注用户的异常打赏行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用户确认。要依法依规留存打赏记录,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通报给有关部门,以共同维护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