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AI仿冒名人带货欺诈将受惩罚性赔偿
2026-09-14 05:12:04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最高法新规:利用AI技术仿冒名人直播带货若构成欺诈 将支持惩罚性赔偿】徽声在线9月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7日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在涉及民生权益保障的关键领域,《意见》着重强调了以下几点重要内容:其一,强化人格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当前,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AI换脸、AI仿声以及“网络开盒”等新型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切忧虑。为此,《意见》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声音权益等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规范,旨在通过司法裁判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朝着更加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其二,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众所周知,大规模、高质量的训练数据是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进步的基石。为了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意见》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且个人未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一般不构成侵权。然而,对于那些可能对个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其三,严厉规制“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带货”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近期,AI算法引发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屡见不鲜,而“仿冒名人带货”也备受社会关注。我们深知,不能寄希望于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具备“火眼金睛”的辨别能力,因此,法律必须及时出手,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为此,《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同一商品或服务,经营者若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从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认定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对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仿冒名人进行直播带货,且构成欺诈行为的,若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