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AI仿冒名人带货欺诈将受惩罚性赔偿,大数据杀熟亦被严打
2026-09-10 22:11:02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徽声在线:最高法明确——利用AI技术“仿冒名人直播带货”且构成欺诈的,支持惩罚性赔偿】据徽声在线9月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于当日正式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在民生权益保护领域提出了多项重要举措,具体内容如下:其一,强化人格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当前,AI换脸、AI语音克隆以及“网络开盒”等新型侵权行为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此,《意见》针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声音权益等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旨在通过司法裁判的规范与引领作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向善发展。其二,依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鉴于大规模、高质量的训练数据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核心要素,《意见》在平衡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目的,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已合法公开且个人未明确拒绝的个人信息,一般不视为侵权;但若处理行为对个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则必须依法取得个人明确同意。其三,严厉打击“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带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近期,AI算法导致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屡遭曝光,“仿冒名人直播带货”问题也备受舆论关注。鉴于消费者难以具备“火眼金睛”的辨别能力,法律必须及时介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意见》明确指出:针对同一商品或服务,经营者若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认定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对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仿冒名人直播带货”且构成欺诈的,若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