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AI仿冒名人带货欺诈 消费者可获惩罚性赔偿
2026-09-09 04:23:0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最高法新规:AI仿冒名人直播带货若构成欺诈 消费者可获惩罚性赔偿】徽声在线9月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7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在民生权益保障领域作出多项重要规定,旨在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其一,强化人格权益司法保护。当前,AI换脸、AI语音克隆以及“网络开盒”等新型侵权行为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此,《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声音权益等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以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与引领作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健康、有序发展。其二,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作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基石,大规模、高质量的训练数据至关重要。为平衡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意见》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且个人未明确表示拒绝的,一般不构成侵权。然而,若处理行为对个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则必须依法取得个人同意。其三,严厉打击“大数据杀熟”“AI仿冒名人带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近期,AI算法引发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屡被曝光,而“AI仿冒名人带货”更是成为舆论焦点。鉴于消费者难以具备“火眼金睛”来辨别此类欺诈行为,法律必须及时介入,以维护市场公平与消费者权益。因此,《意见》明确规定,对于经营者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差别待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认定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对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仿冒名人带货”且构成欺诈的,若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