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正面回应单依纯事件”,背后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2026-03-31 21:54:10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日,“李荣浩正面回应单依纯事件”迅速成为网络热议话题,事件起因于李荣浩公开指责单依纯在深圳的一场商业演唱会中,未经授权便演唱了他的原创歌曲《李白》。
这一事件一经曝光,便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据李荣浩公布的音著协确认邮件显示,单依纯团队曾就演唱《李白》一事申请授权,但遭到了明确拒绝。然而,在3月28日的深圳演唱会上,单依纯仍然演唱了该歌曲。事后,单依纯发表致歉声明,称版权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自己并未仔细核实细节。紧接着,在3月30日凌晨,单依纯巡演的联合主办方——北京百沐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阔景音乐(成都)有限公司也发布了致歉信,承认在版权审核上存在疏漏,并已决定叫停后续场次中《李白》的表演,同时向各方表达了诚挚的歉意。
针对此次事件,徽声在线记者就侵权事实的认定、改编是否构成侵权、如何索赔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侵权等焦点问题,采访了多位专家律师。
焦点一:是否构成侵权,责任应如何划分?
此次事件的核心焦点在于侵权事实的认定。从专家和律师的反馈来看,这一焦点并不存在争议。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瑄指出,在商业演出中未经许可演唱他人作品,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佳峻进一步补充说,音著协出具的“未授权”确认邮件,是证明侵权事实的关键证据,可以直接作为侵权认定的依据。
那么,主办方致歉并承担责任后,单依纯本人是否可以免责?双方的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
蔡佳峻认为,主办方致歉并承担责任,并不能免除单依纯的法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进行演出时,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同时,演出组织者也负有取得授权的义务。单依纯团队曾主动联系授权事宜,但被明确拒绝。作为专业表演者,单依纯理应进一步核实授权情况,却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这属于应当注意而没有注意的重大过失。
“主办方与单依纯对外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主办方致歉担责,并不能对抗著作权人。双方仅可在内部按照约定划分责任。”蔡佳峻如是说。
焦点二:改编是否构成侵权?
徽声在线记者注意到,在此次演唱中,单依纯对歌曲《李白》进行了改编。那么,这种未经授权的改编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对此,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事务部副主任温彦表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这也属于著作权的范畴。“如果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无论改编程度大小,都依然是侵权行为。”温彦强调道。
如此看来,如果“改编”并未形成新作品,那么仍然属于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通过改编创作出了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那么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也需要“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单依纯的改编是否被认定为“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李荣浩本人持否定意见。
焦点三:如何进行索赔?
要杜绝“演唱会上想唱就唱”的现象,惩罚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温彦指出,如果该事件最终诉诸法律,那么根据此前的司法实践,法院一般会从著作权保护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发生频次、演员及作品的知名度、演唱会的规模及票价等因素,来酌定演出侵权的赔偿数额。
那么,对于本次纠纷,李荣浩明确表示不需要经济赔偿,他还能主张什么权利呢?
蔡佳峻表示,李荣浩公开声明不需要赔偿,这在法律上属于自愿放弃经济赔偿的请求权。但是,侵权事实依然成立,侵权责任也不会被豁免。“著作权人完全可以只放弃经济赔偿,同时继续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也可以请求著作权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蔡佳峻解释道。
焦点四:如何避免侵权?
那么,商业演出应该如何规范授权与合作,从源头避免类似侵权事件的发生呢?
在商业演唱会上使用音乐或表演他人的作品,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蔡佳峻介绍说,具体来说,合法的授权流程包含三个核心环节:
首先,要明确版权归属。即需要明确表演作品的词曲著作权人身份及权利归属。表演者如果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就需要确认歌曲的词、曲作者分别是谁,当前的权利管理方是哪家机构。这一环节通常可以通过音著协或直接联系权利人及其代理公司进行查询。
其次,要申请授权许可。表演者可以联系著作权人或其指定的版权代理公司,协商签署详细的授权合同。同时,也可以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获得授权。
最后,被许可方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获取授权证明。
“本次事件对行业的警示在于,演出主办方与歌手均不能将版权归属确认与授权完全交由对方而放弃监督。”蔡佳峻强调说。从源头避免侵权的关键在于建立“双重核验机制”:在合同层面,主办方与歌手应在演出协议中明确约定版权清责方及违约责任;在执行层面,表演者或者表演组织者任何一方在演出前都必须亲自核验授权文件原件,而非仅依赖口头承诺或第三方转述。要切实履行表演者的义务,不得抱有侥幸心理。要杜绝“先唱再说”“被拒仍唱”的侥幸心理,从流程和责任上彻底堵住侵权漏洞。
来源:李乾、杜玮淦/徽声在线客户端